房地产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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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笔记第二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8

  第二节 商业房地产估价

  商业房地产是指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服务、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狭义的商业房地产主要指用于零售业、批发业的房地产,主要包括百货店、商场、购物中心、商业店铺、超级市场、批发市场、便利店、专卖店、仓储商店等。广义的商业房地产既包括零售业、批发业的房地产,还包括酒店、餐饮、娱乐休闲、商务办公等房地产。

  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可以给沿途商业带来巨大的人流量,对于商业房地产而言,集中的人流量固然重要,但也要看这些人群是否是有效的消费群体。例如某大型商场,由于新建的地铁线路的一个出口就在商场内,虽然地铁直接给商场带来了巨大的人流量,但这些拥挤的人群多是过客,反而影响了商场的正常购物环境,因此,公共交通特别便利的地方不适宜做高档的商业物业。

  通常情况下位于底层的商业用房的价值要高于其他楼层的商业用房,一般来说,如没有电梯,首层商业用房与二层商业用房价格相差较大,二层商业用房与其他层商业用房的价格差距将大大缩小。如根据一般的估价实践,大型的商业大厦二层的价格可能是底层价格的50%~80%,三层为底层的40%~60%,然而对于一些社区内的商铺,二层价格可能只有底层的35%~50%,可能相差50%~65%,二层与三层可能相差20%~30%,但如果有自动扶梯上下,首层商业用房与其他层商业用房的价格差距将大大缩小。

  在注重品牌、文化品位的时代,商业房地产价值中无形价值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例如一个酒店管理集团,能使一个同样的酒店体现出完全不同的租金水平与出租率,从而使酒店体现出不同的价值。又如有大型品牌超市、商业企业进驻的商业用房,其价值会明显上升。在投资交易等某些估价目的的情况下,估价应对附属于有形商业房地产的无形价值进行考虑。

  商业房地产估价可以选择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为准确评估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基于商业房地产的收益性特点,在商业房地产交易比较活跃的地方,目前主流的方法适宜选择收益法、市场法。对于成本法,可以选用(如商业房地产的抵押估价,或是对将要转变用途的房地产进行估价时),一般不宜作为主要方法。

  商业房地产按经营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出租型和商业运营型两类。

  出租型商业房地产主要为临街中小型商铺、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市场、社区商铺等。出租型商业房地产主要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估价。

  运营型商业房地产如百货店、超级市场、大型商场等。这类商业房地产主要采用收益法评估,由于难以获取第一手租金资料,对于这类估价对象,在评估时理论上可基于营业收入测算净收益,即净收益=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税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商业利润。

  不同规模商业房地产估价的技术路线及难点处理

  整幢商业房地产估价:首先应详细了解不同楼层的商业业态、经营方式收入水平差异等,其次了解同层商业房地产铺面的分布格局及价格分布影响因素,最后根据不同楼层具体情况、交易实例收集的难易程度、潜在租金及其经营费用测算的难易程度而选择不同估价方法,一般可采用收益法、市场法。

  整层商业房地产估价:一般可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进行。通常情况下整层出售或出租个案远少于单个商铺出售或出租,因此当缺少类似整层商业房地产出租或销售可比实例,而仅有单个商铺的成交实例时,如何利用单个商铺价格修正而估算得出整层商业房地产的价格往往成为估价的难点。虽然整层商业房地产与分割商铺面临的客户群定位不同,二者在市场价格形成过程中的分割布局、策划费用、销售代理费用、市场接受能力并不一致,但是二者毕竟是“全体”与“个体”的关系,对于某个具体的铺位价格而言,在数量上与整层商业房地产均价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因此可通过细致的市场调查,确定这种数量关系,进而修正到整层商业房地产的价格。

  同层商业房地产不同铺面估价:对于同层商业房地产多个铺面进行评估时,可先评估出一个铺面的价格,其余铺面价格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正而得出估价结果。但是这种技术处理方式要求对同层商业房地产铺面的分布格局及价格分布影响因素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空置、烂尾商业房地产估价的技术路线及难点处理:在实际中有多种原因导致商业房地产空置,有些并不是房地产本身的原因。因此,在评估这类商业房地产时,结合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最高最佳使用分析是十分必要的,而这也是这类房地产评估的难点之一。

  例如,某机构在评估××城市××区域一宗空置商业房地产时,经估价人员综合分析判断,认为虽然附近市场上四、五层以上分散产权商铺的经营状况较差,但考虑到估价对象四、五均为整层,且有两部直行电梯通达,两套扶手电梯也通达四层,便于改变经营方式和改变业态,适宜作餐饮、休闲娱乐等项目经营,最差也可改办公用途出租。而且通过调查发现,××片区类似分散经营的商业房地产的四、五层经营情况都较差,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商业房地产的四、五层以上整体作餐饮、休闲娱乐等用途使用,根据这些分析,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的净收益进行了估算。

  估价报告(略)

  注:只选用了一种方法且未说明选用一种方法的原因或不选用其他方法的原因。案例考试中,在技术报告的“估价方法适用性分析”中没有对未选用的估价方法说明理由的,可作为一处错误予以指出。

  注:临街状况和楼层位置应放在区域因素中;未说明可比实例租金含义(是否有租约,包含物业管理费等);可比实例缺少建筑结构、总建筑面积、尤其是权益状况的介绍。

  注:可比实例均为建完工程,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应说明可比理由或进行因素调整,如预计项目续建完成后租金收益与估价时点相比波动不大,不必考虑期房状况下与现房状态下租金差异的调整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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