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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的特点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2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的特点:

  ①土地出让拍卖底价评估应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土地出让拍卖属于自主性拍卖,拍卖的时机、底价都由土地供应方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如果未达到拍卖底价,出让方可以收回拍卖标的,另行拍卖;与强制拍卖则不同,强制拍卖底价评估时要考虑其短期强制处分标的物时造成的价值折减,而土地出让拍卖底价评估则可以完全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②估价时点一般为估价作业日期以后某一时点

  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其拍卖底价估价时点为宗地拍卖出让日;招标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其招标底价估价时点为宗地招标出让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其协议底价估价时点为宗地协议出让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估价时点,为受让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开始日。

  ③不同出让方式可侧重采用不同的估价方法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为政策性估价范围。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宜重点选取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两种评估方法;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宜重点选取成本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④搜集市场资料时,尤其应注重所选实例的可替代性

  注意所选取的可比实例和待估宗地有相同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处于相同特征的同一区域或邻近地区,或处于同一供求圈内或同一等级土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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