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税务登记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15
中第三节 税收征管
一、税务登记
种类 |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 |
开业登记 |
自XXX之日起30日内。(单选) |
变更登记 |
时限要求——30日 |
停业复业登记 |
适用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
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办理复业登记。 | |
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 |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 |
注销登记 |
法定情形:①纳税人解散、破产、撤销或终止纳税义务的;——15日 |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
《外管证》一地一证,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
纳税人税种登记 |
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进行税种登记。 |
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
扣缴义务人包括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人和代收代缴税款义务人。代扣代缴指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指消费税中的委托加工由受托方代收加工产品的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