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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企业所得税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15

  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

包括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统称企业。
【注意】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判)

分类

居民企业

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非居民企业

设立机构、场所

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未设立机构场所

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注意】非居民企业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说法错误。

税率

基本税率

25%

低税率

20%

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但是实际征税时适用10%
【注意】非居民企业全部适用20%的低税率说法错误。

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

货币形式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非货币形式收入

不征税
收入

指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注意与免税收入进行区分)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准予扣除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注意】税金中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4)损失(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

  注:不能扣除增值税

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注意】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发生的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亏损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单选)

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

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申报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注意】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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