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点串讲:税收征管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1-16
中税收征管
1、税务管理包括登记管理(首要环节)、发票管理、纳税申报。
2、不需要税务登记的: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农村流动性小商贩。
加:什么是税务登记?范围有哪些?种类有哪些?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就有关纳税事宜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一种法定手续。
税务登记包括:
1开业登记2变更登记3停业、复业登记4注销登记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自领取营业执照或纳税业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30日内变更(银行账户的变更15日)定期定额纳税人,停业期不得超过1年,纳税人在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视为已恢复营业,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业务的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纳税。①依法终止纳税义务:15日内
②住所、经营地变化:30日内
③被吊销营业执照:15日内连续12个月内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须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外管证》一地一证,有效期为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
6纳税人税种登记7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根据《纳税人税种登记表》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进行登记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30日内,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3、税务登记的注意事项
1、自开立账户之日15日内报告全部账号给主管税务机关
2、定期验证换证:每年验审一次,每三年换证一次
3、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申请减税、免税、退税③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缴纳税款④领购发票⑤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⑥办理停业、歇业及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4、正本要在营业场所公开悬挂,如遗失,15日内书面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
4、法律责任:未按规定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2000—10000,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或转借、涂改、毁损、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的,2000—10000罚款,情节严重的10000—50000罚款。
5、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税收保全措施冻结银行账户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财产,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直接扣缴税款或拍卖变卖资产。维持生活的住房和用品部在保全措施之内,单价5000一下的生活用品不采取保全或强制措施。
6、如果纳税人在保全之后规定期间缴纳了税款,税务机关应在收到税款或税票后24小时内解除保全措施。
7、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
8、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分为四联,依次是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普通发票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时也可。专业发票分为手写发票、电脑发票和定额发票。
9、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企业制定。发票监制章式样的确定由税务总局确定,
案例分析: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10、外省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的纳税人领购发票的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11、任何单位不得转借、代开、转让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适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用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12、单位和个人开局的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13、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
14、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限:
直接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当天、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赊销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合同约定的为货物发出当天。
15、代开增值税发票范围: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的的小规模纳税人。
16、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的1万以下罚款,导致其他单位少缴税款的,处少缴税款1倍以下罚款。
17、纳税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数据电文申报、简易申报、其他方式。
18、税务代理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19、税务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各类税务登记、领购发票、纳税申报,税务咨询、申请退税、建账建制、税务咨询、行政复议和诉讼。
20、税款优先原则: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纳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执行。
税款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1、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征收、其他方式
查账征收:适用规模大、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业先自行申报,后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多退少补
查定征收:适用于规模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制度不健全的。对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根据规定和税率征收。
查验征收:适用于品种单一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人。对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
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规模小无建账能力可以不设置账簿的。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以此为依据征收。
代扣代缴 源泉控制。(个人所得税)
代收代缴 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很难控管的领域(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征收: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零散税款的征收方式。
22、税务代理的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办理纳税申报和扣缴税款申报;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账建制,办理账务;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等,
23、税务检查的形式包括:重点检查、分类计划检查、集中性检查、临时性检查、专项检查。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时,可按照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的权限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24、滞纳金金额=滞纳税额*5%00*滞纳天数。
25、税务违法责任:行政责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权)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外国人可驱逐出境】)
26、行政复议:向做出该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提出申诉,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7、当事人对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不服的,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按《征管法》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8、对省级以下税务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省级地方税务机关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国家税务总局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仲裁,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29、法律责任:偷税、逃税、欠税,50%--5倍 抗税 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