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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备考试题第一套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7-25

  三、判断题

  1.√【解析】初级、中级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2.×【解析】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3.√【解析】《会计法》在会计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4.×【解析】《注册会计师法》是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行为而制定的会计法律,而《会计法》才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5.×【解析】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时,移交人应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6.√【解析】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7.×【解析】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8.×【解析】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之一是银行不垫款原则。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9.×【解析】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10.×【解析】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11.√【解析】税收违法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有:①责令限期改正;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④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⑤停止出口退税权。

  12.√【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普通发票。

  13.×【解析】对于设置了账簿的企业,税务机关应当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征收税款,也可以根据需要采用其他适当的方式征收税款。

  14.×【解析】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购买方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15.×【解析】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16.√【解析】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等)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

  17.×【解析】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

  18.√【解析】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条款。会计职业道德源自会计人员的职业实践,日积月累、约定俗成,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成文的规定,也有不成文的只存在于会计人员内心的意识和信念。

  19.√【解析】实事求是要求会计人员从实际对象出发,按照事物的实际情况办事,在需要进行职业判断时,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实事求是、不偏不倚。这是客观公正的要求。

  20.×【解析】会计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与约束也是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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