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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备考试题第一套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7-25

  四、案例分析题

  (一)

  1.ABC【解析】因为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月,下半年共计6个月,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5000-3500=1500(元),月所得额属于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王某2013年下半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额=1500×3%×6=270(元)。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内容包括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和保险赔款。彩票中奖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2.BCD【解析】稿酬所得税率是20%,减征30%。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3000元,没超过4000元,应减除费用800元;若超过4000元,可以按扣除20%计算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3000-800=2200(元),稿酬所得应纳税款=2200×20%×(1-30%)=308(元)。

  3.ABC【解析】选项A,4000元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减除800元,为3200元,不超过20000元,劳务报酬税率是20%;选项B,劳务报酬的税额=3200×20%=640(元)。选项C,每次应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时)或者减除20%的费用(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时)后的余额。选项D,多次取得劳务收入的应区别是一次性收入还是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A【解析】出租居住用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2013年出租居住用房月租金3000元,没有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3000-800=2200(元)。2013年王某出租居住用房每年王某出租居住用房每月个人所得税额=2200×10%=220(元)。

  5.A【解析】王某月工资超过3500元,年终奖金的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10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12=100000÷12=8333.33(元),属于4500元至9000元的等级,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年终奖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额=100000×20%-555=19445(元)。

  (二)

  1.AD【解析】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所左右,李某听从领导的安排对财务报表做“技术处理”,没有坚持准则。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如实反映和披露单位经济业务事项,李某在财务报表上做假,违背了客观公正的要求。

  2.ABC【解析】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包括:①依法办事;②实事求是;③如实反映。

  3.ABCD【解析】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包括:①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教育;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③会计职业道德警示教育;④其他教育。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其他教育主要有形势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等。

  4.ACD【解析】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熟悉准则;遵循准则;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5.ABCD【解析】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要依靠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会计行业的自律、单位的内部监督、社会各界的监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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