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备考试题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7-18
中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解析】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A【解析】《会计法》规定,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D【解析】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11条第2款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D【解析】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时需要回避。直系血亲关系还包括本来没有自然的或者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
5.B【解析】《刑法》第255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A【解析】票据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
7.D【解析】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8.C【解析】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9.A【解析】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本题中,甲作为伪造人,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乙公司作为被伪造人由于没有以自己的真实意思在票据上签章,也不承担票据责任。丙公司和丁公司的签章是合法有效的,应该承担票据责任。
10.D【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附件1的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11.D【解析】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低税率外,税率一律为17%,即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12.C【解析】地方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关税、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为中央税。
13.C【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法第8条的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本题中,画家出版书画作品取得的报酬为稿酬所得。应注意的是,选项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14.C【解析】税法根据功能作用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程序法是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税收程序法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选项A、B、D均为税收实体法。
15.A【解析】财政收入的收缴方式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直接缴库是指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集中汇缴是指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16.C【解析】选项C,国家预算有反映监督作用。通过国家预算编制和执行便于掌握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出现的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措施,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
17.D【解析】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18.D【解析】在会计工作中,会计人员应当坚持准则,如果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不受影响,放弃原则,掺杂了个人利益和情感,就会使会计工作严重偏离准则,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就无法得到保证。
19.B【解析】会计职业道德较多关注公众利益。会计职业的特殊性对会计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会计人员客观公正,当发生道德冲突时要坚持准则,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20.D【解析】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是指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职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与能力,主要有指导功能、评价功能和教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