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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精选习题及参考答案十四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2-24

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房产税=(6500+700)×(1-20%)×1.2%=69.12(万元)

2、答案:D

解析: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原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工业用途地下建筑,以房产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3、答案:C

解析: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房屋出租的由产权人纳税;个人无租使用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4、答案:C

解析: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5、答案:D

解析: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纳税单位使用的部分,要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6、答案:D

解析: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7、答案:A

解析:从租计税:72000/(3×12)×5×12%=1200(元);从价计税:4000000×(1-30%)×1.2%×6/12+4000000×(1-30%)×1.2%×1/12=16800+2800=19600(元)。合计应缴纳房产税=19600+1200=20800(元)。

8、答案:D

解析: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原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工业用途地下建筑,以房产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9、答案:D

解析: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10、答案:B

解析:选项A明显错误,选项C.D的表述均不如选项B的表述准确。

11、答案:C

解析:“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待售商品房,不征收房产税。

12、答案:C

解析:(1)经营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4000-200)×(1-20%)×1.2%=36.48(万元) 200×(1-20%)×1.2%÷12×6=0.96(万元)或4000×(1-20%)×1.2%-200×(1-20%)×1.2%×50%=37.44(万元)(2)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1.5×6×12%=1.08(万元)(3)在建工程转入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500+100)×(1-20%)×1.2%÷12×4=1.92(万元)(4)2010年应缴纳房产税=36.48+0.96+1.08+1.92=40.44(万元)

13、答案:D

解析:应纳的房产税=2000×(1-20%)×1.2%+1500×(1-20%)×1.2%×(3+2)÷12+25×12%×7+1000×(1-20%)×1.2%×(3+2)÷12+60×12%=57.40(万元) 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停用期间免征房产税。

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D

解析: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 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投资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对于成立有限公司的,房产应当过户到新公司的名下,故投资方不再缴纳房产税。

2、答案:BCD

解析: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 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对于成立有限公司的,房产应当过户到新公司的名下,故投资方不再缴纳房产税。

3、答案:ACD

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税率为12%;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4、答案:CD

解析:个人自用住房占地,属于免征房产税的项目;注册税务师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5、答案:BD

解析: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6、答案:ABD

解析:水塔、围墙、菜窖都不属于房屋,因此不征房产税。

7、答案:ABC

解析:农村的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城市居民所有的自住用房,可以免征房产税。

8、答案:ADE

解析:个人拥有的非营业房产,即使在城市,也是免征房产税的;融资租赁房屋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

9、答案:ABC

解析:选项D.E属于房产税的立法原则,不是房产税的特点。

10、答案:AD

解析: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地下建筑物若作工业用途,以其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在此基础上扣除原值减除比例作为计税依据。

11、答案:AD

解析: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12、答案:BC

解析:政府机关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出租房产应从租计征房产税,应纳房产税=150×12%=18(万元),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甲公司应纳房产税=1000×70%×(1-20%)×1.2%+1000×30%×(1-20%)×1.2%×7÷12+8×12%=9.36(万元),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不正确;该办公用房当年合计应缴纳房产税=18+9.36=27.36(万元),所以选项E不正确。

13、答案:ABE

解析:选项C、D需要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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