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章节强化题:物权法律制度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9-30
中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财产不得用于抵押的有( )。
A、土地所有权
B、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D、一家大型企业的办公大楼
E、幼儿园小卖部的小汽车
2、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A、业主对于专有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B、业主对于共有部分的使用,应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
C、业主对于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应当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决定
D、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机构,应征求房地产开发商的意见
E、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3、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有( )。
A、房屋租金
B、迟延支付的利息
C、贷款利息
D、合同价金
E、母牛产下的小牛
4、根据《物权法》,下列说法不违背物权的基本原则的有( )。
A、甲、乙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设定了新的物权种类
B、甲、乙共有一套房子,所以该房子上存在两个所有权
C、甲、乙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约定质权在合同签订时设立
D、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幅名人字画(非文物)出售给乙,但尚未交付,第二天甲将这幅字画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且当场进行了交付,乙不可以要求丙返还字画
E、甲、乙按份共有一套商品房,但是房产证上登记人为甲,甲未经乙的同意,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且办理了登记,乙不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5、根据《物权法》,下列关于地役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在地役权关系中,“需役地”与“供役地”不以相互毗邻为必要
B、地役权可以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让与
C、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根据合同约定而设定的物权
D、在供役地被分割时,地役权不存在于分割后的供役地上
E、地役权可以从需役地分离出来而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6、根据民法上的共有理论,关于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共有关系的权利主体是两个以上的人,因此共有的所有权也是两个以上
B、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
C、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D、按份共有人享有物上请求权,即当共有物受到妨害时,各共有人需共同行使物上请求权
E、对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的共有,构成准共有
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留置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 )。
A、主债权及利息
B、保险费用
C、留置物保管必要费用
D、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E、损害赔偿金
8、下列属于基于依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的有( )。
A、买卖
B、房屋建造
C、受遗赠
D、法院判决
E、公用征收
9、根据《物权法》,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该合同效力为( )。
A、合同自办理物权登记时生效
B、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C、未办理物权登记合同无效
D、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E、合同生效当然发生物权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