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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综合提升试题及解析(8)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9-07

【单选题】关于“一物一权”原则,正确的说法是( )。

A.一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用益物权

B.一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担保物权

C.一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物权

D.一件共有物上只有一项所有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物一权原则的含义。一物一权原则是指同一物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不能成立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包括一件共有物上也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因此选项D正确。一物之上是可以存在多个物权的,包括数个担保物权和数个用益物权,选项ABC错误。

【多选题】甲、乙结婚前买房,甲、乙各出资一半,房产登记时,只记载甲为房屋所有人,后甲、乙性格不合分手,乙提出更正房屋登记,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如果乙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

B.如果甲不同意更正,乙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C.如果甲书面同意更正,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

D.如果乙进行了异议登记,在30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E.如果乙进行了异议登记,在2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动产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若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所以选项A、B、C正确。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物权中,其设立、变更须经登记才发生效力的是( )。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机动车所有权

C.地役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登记物权与非登记物权。选项A: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效的条件;选项B: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如果交付后没有办理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D: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多选题】甲村民欲外出打工,将其电视机委托好友乙保管。乙未经甲同意,在甲外出打工期间,将该电视机谎称为己所有卖给丙,在丙支付合理的、相应的价款的同时将电视机交付于丙。关于这一事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有( )。

A.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该台电视机

B.丙享有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

C.由于乙无权处分该台电视机,所以在甲不予追认时,乙处分行为无效,丙不能获得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

D.甲丧失对该台电视机的所有权,并有权请求乙赔偿损失

E.乙对该电视机的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①出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②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③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④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受让人取得财产所有权。

【单选题】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室的一台笔记本电脑无法正常使用,遂通知工作人员刘某拿出去扔掉。刘某将该电脑修理好后拿回家给孩子使用。王某得知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刘某返还。关于该电脑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未向王某支付任何价款,不能取得所有权

B.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刘某支付修理费用

C.刘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D.刘某违反王某的指示,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王某让刘某将电脑拿出去扔掉,实际上表示了抛弃电脑所有权的意思,由此王某丧失了对电脑的所有权。刘某将电脑修理好拿回家使用,并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王某已表示抛弃该电脑。刘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以先占的意思占有该电脑,从而基于先占而取得电脑的所有权。故选项C正确。

【多选题】《物权法》规定了地役权制度。下列有关地役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地役权是自物权

B.设定地役权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D.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

E.地役权是供役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享有的权利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地役权,是用益物权、他物权,是需役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的权利。所以选项A、E错误。

【多选题】10月10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同时甲乙签订一份房屋抵押合同,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一栋房屋抵押给乙,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办理抵押登记。但是10日后甲仍然拒绝协助乙去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C.抵押权未设立

D.抵押合同未生效

E.抵押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设立和抵押合同的生效。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以房屋设定抵押的,属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本题中,甲乙二人已经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但是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所以抵押权没有设立。甲拒绝协助乙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的约定,是违约行为。

【单选题】张某以其坐落在某市市中心的一处房屋(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甲银行和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张某与甲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张某无力还款,甲银行、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张某的房屋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下列甲银行、乙银行对拍卖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2010年)

A.甲银行75万元、乙银行75万元

B.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50万元

C.甲银行50万元、乙银行100万元

D.甲银行80万元、乙银行7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复抵押的规定。重复抵押时,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多选题】下列关于质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出质人必须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转移给质权人占有

B.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可以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C.质权人有占有、留置财产的权利

D.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E.动产质权的当事人之间应以书面的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质押。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物权法》第210、212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出质人必须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转移给质权人占有,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选项B是错误的,《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选项C是正确的,质权是移转担保财产占有的物权。质权除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之外,还有留置效力。(注意看教材上有关质权特征的介绍)

选项D是正确的,《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选项E是正确的,《物权法》第210条规定,动产质权的当事人之间应以书面的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是( )。(见《经典题解》P292)

A.某商场为吸引顾客,宣布每月1日14—15时在该商场购物的顾客可以抽取幸运奖

B.甲与某孤儿院签订协议,收养了一个孤儿王某

C.乙未经他人允许,擅自把他人的肖像用在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袋上

D.丙捡到某公司价值100万元的支票一张,拒不返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的发生原因。本题选项A属于单方允诺,单方允诺属于债的发生原因。选项B虽为协议行为,但该协议是人身关系的协议,不是财产关系的协议,而债权为财产权,故不为债的发生原因。选项C、D为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属于债的发生原因。

【单选题】张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李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李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300元,衣物损失2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应偿付李某200元

B.张某应偿付李某300元

C.张某应偿付李某500元

D.张某无需补偿李某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的发生原因。《民法总则》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例中,李某扑救张某家中的火灾,既没有法定的义务,也没有约定的义务,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之债中,受益人负有支付必要费用的义务,所以选项D错误。受益人支付的必要费用是李某因救火手部烧伤的医疗费和衣物损失合计500元,所以C项正确。而选项A和B都有失偏颇。

【单选题】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乙赔了1万元,余下4万元给丙打了欠条。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本案属侵权之债

B.本案属合同之债

C.丙可要求甲对剩余的4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D.丙可要求甲对剩余的4万元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的分类、债的履行。甲、乙与丙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乙对丙的债务内容是当事人之间协议的结果,并非直接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因而是合同之债而非侵权之债。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甲、乙对丙的赔偿额已经明确约定,甲、乙对丙成立的是按份之债,而非连带之债。因此,若乙不履行,丙无权要求甲赔偿。所以选项C、D错误。

【多选题】就给付义务产生的效力而言,下列选项中属于给付迟延的效力的有( )。

A.因战争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债权人可诉请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

C.对因迟延产生的损失债务人应予赔偿

D.迟延期间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债权人自行承担

E.支付迟延利息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给付义务的违反。战争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其不是给付迟延的效力。所以选项A错误。迟延期间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债务人也应予赔偿,而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提出免责抗辩。所以选项D错误。

【拓展】《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单选题】甲商场为了抢占节日市场,在2017年11月向乙文化公司订购一批春联和福字,合同价款100万元,约定在农历十二月到来之前交付全部货物,甲先预付定金20万元。后甲实际给付25万元,乙公司没有表示异议,合同签订之后,乙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关于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买卖合同的一部分

B.乙公司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定金罚则,甲商场可以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50万元

C.乙公司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商场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D.如果乙公司在春节的前一天履行交付义务,此时甲商场有权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定金的相关规定。定金是从合同。所以选项A错误。甲公司实际支付的定金大于合同价款的20%,超出的部分,不能作为定金。所以选项B错误。甲商场和乙公司没有约定违约金,甲公司不得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所以选项C错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属于法定解除的情况,乙公司迟延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商场有权解除合同。所以选项D正确。

【多选题】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乙已经支付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应当支付剩余20%的货款

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

C.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80%货款

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20%货款,但应更换已经毁损的货物

E.货物毁损、灭失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分担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违约责任。甲未交付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没有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不构成根本违约,乙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选项C错误。货物已经实际交付给乙,且乙已经验收收货。因此,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20%的货款,且无须更换已经毁损的货物。所以选项D、E错误。

【单选题】如花公司欠华菲公司2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顺泽公司欠如花公司30万元已到期,如花公司一直未向顺泽公司要求清偿。对如花公司的这一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华菲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顺泽公司向自己清偿债务

B.华菲公司胜诉后,诉讼费用由如花公司承担

C.华菲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顺泽公司偿还欠款30万元

D.华菲公司应当自知道如花公司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代位权。华菲公司胜诉后,诉讼费用由顺泽公司承担,从现实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所以选项B错误。华菲公司只能要求顺泽公司向自己偿还20万元,而非30万元。所以选项C错误。代位权的行使受两个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没有关于1年期限限制的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

【多选题】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经调查甲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对戊的8000元债权、对丙的10000元债权,甲均不可以代位行使

B.甲代位行使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C.甲行使代位权,可以要求丙承担甲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甲行使代位权,只能以乙的名义起诉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E.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选项C错误。在代位权诉讼中,甲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丙,而非以乙的名义起诉丙。所以选项D错误。在代位权诉讼中,甲是原告,丙是被告,乙是第三人。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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