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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练习(18)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23

  21.A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22.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23.A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能力。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公司成立即营业执照签发,终于终止即注销登记。

  24.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和权利。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5.D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机构设置。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股东可以担任监事。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后,其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6.A

  【解析】本题考核解散公司的诉讼。解散公司的诉讼,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所以选项B错误。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选项C错误。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D错误。

  27.B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本题中就视为解除合同,威力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28.D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没有放弃优先受偿权时对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过半数通过,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00万元)的半数以上。

  29.C

  【解析】本题考核债务人财产。如该共有财产不能分割,那么应就其应得部分予以转让,所得的财产将作为破产财产。

  30.D

  【解析】本题考核和解协议的批准。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2)同意和解协议的债权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本题为150万元)的2/3以上。

  31.D

  【解析】本题考核跨年龄段危害行为的刑事责任。行为人已满16周岁后实施了某种犯罪,且在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也实施过相同行为的,如果实施的是法定的8种犯罪,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

  32.D

  【解析】本题考核假释的撤销。假释考验期不能视为执行刑罚,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33.C

  【解析】本题考核立功。甲是被抓获归案,不能构成自首。甲在被讯问时提供了乙可能藏匿的地点同时揭发了乙盗窃罪的事实,构成立功。因为盗窃罪不属于法定的“重大立功”的类型,所以只构成一般立功。

  34.C

  【解析】本题考核逃税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种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35.C

  【解析】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纳税人财物,不征或者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以本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36.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被告。本题是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且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行为,因此该案件可以由县地税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或者是市地税局所在地的区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是作出复议决定的市地税局。

  37.B

  【解析】本题考核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应当在现场制作,不能事后补作,并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当由在场证人签名或盖章。

  38.C

  【解析】本题考核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检察院提出抗诉时,不受6个月期限的限制。所以选项A错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的再审情形之一的,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B、D错误。

  39.B

  【解析】本题考核申请回避的适用人员及理由。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所以选项A、D错误。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

  40.B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人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所以选项A错误。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后,经法庭通知,人民检察院未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且未说明原因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所以选项C错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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