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前提分试题(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9-14
中计算分析题
中国公民张某在某市的丁公司担任总经理,2019年取得的收入情如下:
(1)每月从丁公司取得工资收入35000元,自己负担的符合规定标准的三险一金合计为3500元。
(2)3月将自己的一项专利权许可他人使用,取得收入20000元。
(3)丁公司于2016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6年1月初张某获得公司授予的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50000份,授予价格为每份5元。丁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张某于2019年5月初对其持有的全部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丁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8元。
(4)由于身体原因张某于12月底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距离张某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年,丁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的一次性补贴收入196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张某购买了全年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张某的独生女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其与妻子约定由张某扣除子女教育支出;张某首套住房贷款合同于1月底终止(20年内),其每月5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于1月底全部归还完毕,其与妻子约定由张某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8月份由于生病,扣除医保报销后,张某负担符合规定的医药费100000元并选择由自己扣除;张某的父母均已年过80,张某与其哥哥约定平均分摊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张某已向丁公司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预扣预缴张某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各扣除项目具体如何扣除。
(2)将专利权许可他人使用,张某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3)张某对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张某办理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张某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
①法定减除费用:5000元/月。
②专项扣除:三险一金3500元/月,可据实扣除。
③专项附加扣除:a.子女教育支出,由于约定由张某扣除,则其本人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b.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期间截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所以当年只有1月需要扣除元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c.赡养老人支出,张某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
④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保险,每月定额扣除200元。
(2)将专利权许可他人使用,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160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16000×20%=3200(元)
(3)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8-5)×50000×l0%-2520=11480(元)
(4)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96000÷3-60000)×3%×3=480(元)
(5)应纳税所得额=[35000×12+20000×(1-20%)]-60000-3500×12-(1000×12+1000+80000+1000×12)-200×12=22660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226600×20%-16920=28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