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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及答案(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0-27

  二、多项选择题

  1.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0万元、增值税税款17.6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2吨高档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同类高档香水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8万元/吨,当月加工完毕,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收回全部高档香水,乙企业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收回高档香水的80%用于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剩余20%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金额37.12万元。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销售其他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

  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3.4万元

  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0万元

  C.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52.56万元

  D.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26.4万元

  【答案】AD

  【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8×2×15%=23.4(万元)。(2)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本题中,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的不含税价格(37.12÷1.16=32万元)高于受托方乙企业的计税价格(78×2×20%=31.2万元),所以需要征收消费税。(3)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在计算缴纳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时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扣除委托加工收回高档香水已纳的消费税。(4)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00×15%+37.12÷(1+16%)×15%-23.4=26.4(万元)。

  【知识点】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2.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白酒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有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B.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70%范围内

  C.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

  D.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核定

  【答案】ACD

  【解析】选项B: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70%范围内。

  【知识点】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3.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现行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免)消费税政策的有( )。

  A.免税但不退税

  B.不免税也不退税

  C.不免税但退税

  D.免税并退税

  【答案】ABD

  【解析】出口消费税的政策只有免税并退税、免税但不退税、不免税也不退税。

  【知识点】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计算

  4.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B.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C.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受托人加工完毕的当天

  【答案】AC

  【解析】选项B: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D: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知识点】消费税征收管理

  三、计算问答题

  1.甲地板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实木地板A一批,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万元。

  (2)从乙实木地板厂购进未经涂饰的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增值税0.8万元。当月领用进口实木地板A的20%和未经涂饰素板的70%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B,生产完成后以直接收款方式将部分实木地板B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万元。

  (3)采取赊销方式向某商场销售剩余的实木地板B,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15日付款,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不开,实际于下月20日支付该笔货款。

  (4)将自产的一批实木地板C作价200万元投资给某商店,该批实木地板的最低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60万元,平均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80万元,最高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

  (5)将新生产的豪华实木地板用于本企业办公室装修,该批实木地板成本为90万元,市场上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

  (其他相关资料: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为5%、进口关税税率为30%;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地板厂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计算甲地板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及解析】

  (1)应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8+8×30%)÷(1-5%)×16%=1.75(万元)

  应缴纳进口环节消费税=(8+8×30%)÷(1-5%)×5%=0.55(万元)

  甲地板厂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1.75+0.55=2.3(万元)。

  (2)准予抵扣的实木地板已纳消费税=0.55×20%+5×5%×70%=0.28(万元)

  采取赊销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业务(2)、业务(3)应缴纳实木地板B的消费税=32×5%+150×5%-0.28=8.82(万元)

  业务(4):自产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的,按照最高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应缴纳实木地板C的消费税=200×5%=10(万元)

  业务(5):应缴纳消费税=(90+90×5%)÷(1-5%)×5%=4.97(万元)

  甲地板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8.82+10+4.97=23.79(万元)。

  【知识点】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2.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零售收入29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将300条银基项链无偿赠送给客户,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4)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成本利润率为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套装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将银基项链无偿赠送给客户应缴纳的消费税;

  (4)商城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销售套装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29÷(1+16%)×5%=1.25(万元)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3÷(1+16%)×5%=2.59(万元)

  (3)将银基项链无偿赠送给客户应缴纳的消费税=70.2÷(1+16%)×5%=3.03(万元)

  (4)商城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29+2000×0.03+70.2)÷(1+16%)×16%-8=13.96(万元)。

  【知识点】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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