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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基础练习试题及答案(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04

  三、计算回答题

  1.某自行车厂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该企业的购销情况如下:

  (1)向当地的商场销售自行车800辆,每辆的单价280元(不含增值税价格,下同),商场在当月付清货款后,自行车厂给予其8%的销售折扣,并开具了红字发票入账。

  (2)向外地的特约经销点销售500辆自行车,并支付给承运部门运费7000元,装卸费1000元。(对方分别开具了货物运输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比对认证)

  (3)销售本厂已经自用2年的小轿车1辆,取得收入100000元,该小轿车的原值为120000元。

  (4)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000元。

  (5)购进生产自行车的各种零部件、原材料,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为140000元,注明的税金23800元。(已比对认证)

  (6)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生产自行车的零件,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90000元。

  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

  (1)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当期的销项税额。

  (3)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当期的进项税额=23800+7000×11%+1000×6%=24630(元)

  (2)当期的销项税额

  =280×(800+500)×17%+100000÷(1+3%)×2%+60000÷(1+17%)×17%

  =61880+1941.75+8717.95=72539.7(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72539.7-24630=47909.7(元)

  2.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的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23万元、3.91万元,另外还支付运费(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3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42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是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42万元。

  (5)将本月外购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注: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比对认证。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当期该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

  (1)计算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

  当期的销项税额=42×17%=7.14(万元)

  (2)计算该企业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91+3×11%+1.36+42×13%-1.36×2

  =3.91+0.33+1.36+5.46-2.72=8.34(万元)

  (3)计算当期该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当期应纳增值税=7.14-8.22=-1.08(万元)

  因为是负数,所以本期不缴纳增值税,-1.08万元为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

  3.某公路运输企业除了进行客货运输业务以外,还兼营部分物流辅助服务业务和旅游业务。2015年2月,其经营情况如下:

  (1)从事客运服务取得收入5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货运服务收入800万元(不含增值税)。

  (2)该企业的货运客运场站向客户提供货物配载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 12万元;提供换乘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3万元;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0.8万元。

  (3)承接1项旅游业务,共计取得旅游收入12万元,在完成旅游业务的过程中支付住宿费2万元、餐费1万元、旅游景点门票1.5万元。剩余的款项中含该公司提供交通工具取得的交通费收入4万元(不含税市场价格)。

  (4)本月购置大巴车2辆,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购置小汽车1辆,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20万元,税金3.4万元。

  (5)本月支付乙公司的仓储费用6万元,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月提供邮局寄送包裹,支付给邮局的款项为0.5万元;订阅报纸支付的款项为0.2万元。对方按运输企业的要求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1)计算该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

  (3)计算当月应纳的增值税。

  (4)该企业当月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缴纳多少营业税。

  【答案】

  (1)当月进项税额的计算:

  寄送包裹和订阅报纸属于邮局的普通业务,免征增值税。

  进项税额合计=40×17%+3.4+6×6%=6.8+3.4+0.36=10.56(万元)

  (2)当月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合计=500×11%+800×11%+12×6%+3×6%+0.8×6%+4×11%=55+88+0.72+0.18+0.048+0.4=144.348(万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144.348-10.56=133.788(万元)

  (4)应纳营业税=(12-2-1-1.5-4)×5%=0.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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