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专项习题8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5-30
中综合题
1.某市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1)商场超市销售杂粮、面粉、玉米面等取得含税收入5万元;销售蔬菜取得收入8万元;销售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等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0万元,销售其他食品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0万元。
(2)首饰柜台以旧换新销售金首饰,新首饰零售价为14万元,旧金首饰作价2万元。实际取得货款价税合计12万元。
(3)商场家电部以分期收款方式批发销售一批进口家电,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约定本月15日收回货款的70%,剩余款项5月15日收回,商场本月15日收到约定款项后,按全额开具了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
(4)商场品牌区受托代销(符合税法规定条件)服装,按本月代销零售收入的3%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1.8万元。
(5)商场与佳佳乳业公司达成协议,按销售量挂钩进行平销返利。4月从佳佳乳业公司购进灭菌乳,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万元;购进调制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万元。当月按平价全部销售,月末该商场收到佳佳乳业公司支付的返利收入共计5.6万元(其中销售灭菌乳的返利收入为2.4万元,销售调制乳的返利收入为3.2万元),并向佳佳乳业公司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6)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商品,取得认证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360万元,从小规模生产企业处购买商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分别为160万元、30万元;商场超市外购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6万元。
(7)本月末将经销的小家电(均为上月购进的)发给员工每人一件,购进成本共计12万元,零售价共计15万元;又向某孤儿院赠送童装一批,购进成本1万元,零售价1.5万元。
(8)有10台上月售出的彩电,因质量问题顾客要求退货(原零售价0.3万元/台),商场已将彩电退回厂家(原购进的不含税单价0.24万元/台),并已取得厂家开出的红字专用发票。
1)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1)的增值税销项税。
【正确答案】杂粮、面粉、玉米面属于初级农产品,适用13%的税率;自2012年1月1日起,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适用税率为17%。
业务(1)增值税销项税=5÷(1+13%)×13%+(10+50)÷(1+17%)×17%=9.29(万元)
2)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商场“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首饰的增值税销项税和消费税。
【正确答案】“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以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款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首饰的增值税销项税=12÷(1+17%)×17%=1.74(万元)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首饰应纳消费税=12÷(1+17%)×5%=0.51(万元)
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商场代销服装的增值税销项税和营业税。
【正确答案】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商场收取代销手续费应缴纳营业税。
(销售代销服装增值税销项税=1.8÷3%÷(1+17%)×17%=8.72(万元)
代销服装收取手续费应纳营业税=1.8×5%=0.09(万元)
4)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灭菌乳依照鲜奶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调制乳不属于初级农产品,适用17%的税率。
平价销售乳制品增值税销项税=购进乳制品的进项税=60×13%+80×17%=21.4(万元)
收到平销返利冲减进项税=2.4÷(1+13%)×13%+3.2÷(1+17%)×17%=0.74(万元)
业务(5)应缴纳的增值税=21.4-(21.4-0.74)=0.74(万元)
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7)进项税转出额。
【正确答案】外购小家电发给员工进项税不得抵扣,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外购小家电对外赠送视同销售。
业务(7)进项税转出额=12×17%=2.04(万元)
6)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说明彩电退货业务涉及的增值税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商场给顾客退货,应扣减当期销项税额=0.3÷(1+17%)×10×17%=0.44(万元)
商场向厂家退货,并取得厂家开出的红字专用发票,应扣减当期进项税额=0.24×10×17%=0.41(万元)
7)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该商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正确答案】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300×17%=51(万元)
业务(6):增值税进项税=360×17%+160×3%+6×13%=66.78(万元)
业务(7):增值税销项税=1.5÷(1+17%)×17%=0.22(万元)
本月增值税销项税合计=9.29+1.74+51+8.72+21.4+0.22-0.44=91.93(万元)
本月准于抵扣的进项税=(21.4-0.74)+66.78-2.04-0.41=84.99(万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91.93-84.99=6.94(万元)
8)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该商场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正确答案】本月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94+0.51+0.09)×(7%+3%+2%)=0.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