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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复习重点试题及答案(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6-11

  11.甲公司为一家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的章程由董事会制订,无须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甲公司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的债券发行

  C.经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D.甲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

  【答案】D

  【解析】(1)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3)选项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1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是( )。

  A.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并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未召开股东会会议

  B.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D.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答案】D

  【解析】(1)选项A: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2)选项B: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选项C: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4)选项D: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实际出资人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应当( )。

  A.根据股权代持协议请求公司直接办理

  B.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C.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D.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答案】B

  【解析】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法院不予支持。

  14.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障碍的是( )。

  A.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曾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但已解除

  B.上市公司现任监事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C.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消除

  D.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答案】D

  【解析】(1)选项A: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2)选项B: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选项C:上市公司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1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下列关于分期发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30%,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B.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C.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12个月内首期发行,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30%,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D.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12个月内首期发行,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答案】B

  【解析】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6.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乙证券公司担任承销商。下列关于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债券发行后进行转让的,持有本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B.名下金融资产达到280万元的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某可以认购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债券

  C.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

  D.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法人可以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答案】D

  【解析】(1)选项A:债券发行后进行转让的,持有本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2)选项B: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3)选项D: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1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期间,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规定的是( )。

  A.对债务人生产用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的甲银行行使了抵押权

  B.管理人为继续营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并以厂房为该笔借款设定了抵押担保

  C.债务人的出资人丙企业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D.债务人的董事丁未经人民法院的同意,将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戊

  【答案】B

  【解析】(1)选项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对企业暂无保留必要的担保财产,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同意,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担保权;(2)选项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3)选项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4)选项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18.甲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签发一张商业汇票给乙公司,付款日期为2018年3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提示承兑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丁公司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是( )。

  A.自2018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0日

  B.自2018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0日

  C.自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9月23日

  D.自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6月23日

  【答案】C

  【解析】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6个月,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2018年3月23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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