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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复习重点试题及答案(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6-11

  1.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由假定、模式和后果三部分构成

  B.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上,假定、模式是后果的前提,后果是对主体遵守或违反假定和模式的评价

  C.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

  D.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此法律规范属于准用性规范

  【答案】D

  【解析】选项D: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委任性规范。

  2.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自撤销时无效

  B.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论对方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C.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无需相对人同意

  D.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答案】C

  【解析】(1)选项A: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2)选项B: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选项D: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3.2017年10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货款。如果在2020年8月5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届满日是( )。

  A.2020年10月5日

  B.2020年10月25日

  C.2021年2月5日

  D.2021年2月25日

  【答案】D

  【解析】(1)拒付货款的,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3)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本题中,诉讼时效自2020年8月25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到2021年2月25日)。

  4.甲公司将一条生产线抵押给乙公司,以担保所欠债务1000万元。因该生产线出现故障,甲公司将生产线送至丙公司修理,欠修理费10万元。甲公司已支付修理费10万元,但丙公司以其所欠20万元零配件款为由主张留置该生产线。后因甲公司无力偿还丙公司债务,丙公司将该生产线委托拍卖,得款900万元。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不得行使留置权,无权拍卖该生产线

  B.乙公司可以就该900万元优先受偿,丙公司没有优先受偿权

  C.丙公司可以就该900万元优先受偿20万元,其余880万元由乙公司优先受偿

  D.乙、丙公司就该900万元按照100:2的比例优先受偿

  【答案】C

  【解析】(1)选项A:企业间的留置权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2)选项BCD: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5.王某是甲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支付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履约保证金,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刘某等人借款,刘某等陆续通过银行向王某个人账户转账共计120万元,王某分别出具了借据,内容为“今借到刘某等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圆整,按月息贰分计息,项目建设用”,王某在借据上签字,张某在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但未注明保证方式。后发生纠纷,刘某等人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等人起诉王某,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张某为本案当中的共同被告

  B.刘某等人起诉张某,张某享有先诉抗辩权

  C.由于款项实际用于支付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刘某等人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D.由于款项实际用于支付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刘某等人可以要求甲公司与王某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1)选项A: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连带保证人为共同被告;(2)选项B: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3)选项CD: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可以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

  6.甲上市公司为了盘活自己的资产,将一台机器设备作价8000万出售给乙融资租赁公司,为了公司生产经营,甲公司又与乙公司签订回租协议,约定租期5年,每年租金为2000万元,租期届满后,设备所有权归甲公司。乙公司在设备之上标注“融资租赁”字样。后因甲公司将该设备以市场价格转让给丙公司,并交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因出卖人和承租人系同一人,故该合同不构成融资租赁合同

  B.丙公司主张因甲公司在缔约时对该设备无权处分,遂甲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C.丙公司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主张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D.乙公司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

  【答案】D

  【解析】(1)选项A: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2)选项B: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选项C:乙公司在设备之上标注“融资租赁”字样,丙公司不构成善意取得;(4)选项D: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的,出租方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7.甲、乙、丙、丁设立一家从事贸易经营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1月10日,该有限合伙企业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半年。4月10日,甲和丁退伙,从合伙企业分别取回财产2万元;5月10日乙和丙相互转变合伙人身份;6月10日庚和戊分别以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身份加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均为10万元。7月10日借款到期,该合伙企业无力清偿银行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乙、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戊承担有限责任

  B.甲、乙、丙、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戊承担有限责任

  C.甲、丙、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丁、戊承担有限责任

  D.甲、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戊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B

  【解析】(1)新合伙人(普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庚应该对该笔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故戊应以认缴出资10万元对该笔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丙对该笔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乙对该笔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10万元。甲因购买婚屋向乙借款10万元,该债务到期后,甲无力清偿其所欠乙的10万元,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无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直接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

  B.人民法院执行甲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C.如果甲在合伙企业中的10万元财产份额全部执行给乙,则甲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D.如果甲在合伙企业中的10万元财产份额全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给乙,则甲当然退伙

  【答案】D

  【解析】(1)选项A: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2)选项B:人民法院执行甲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3)选项CD:如果甲在合伙企业中的10万元财产份额全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给乙,则甲当然退伙。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退伙之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9.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的是( )。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被依法宣告死亡

  【答案】D

  【解析】(1)选项AC: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2)选项B:属于协议退伙情形;(3)选项D:属于当然退伙情形。

  10.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四人共同拟定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乙将财产份额对外出质仅需征求甲同意即可

  C.合伙企业前三年的利润仅分配给丙

  D.丁不可以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B

  【解析】(1)选项A:普通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选项B:普通合伙人将财产份额对外出质,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即合伙协议不得进行例外约定。(3)选项C: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选项D: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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