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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会cpa考试经济法备考试题及答案5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2-03

  11.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知道该设备已抵押的丙公司,并已交付。有关甲公司的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抵押合同为最高额抵押合同

  B.乙银行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取得抵押权

  C.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D.乙银行有权对丙从甲服装公司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C:该抵押合同属于浮动抵押合同;(2)选项B:浮动抵押之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选项D:在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确定之前,即使浮动抵押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12.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法和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要求乙立即赔偿损失,或在借款到期时在损失赔偿额范围内相应抵销其对乙所负的债务

  B.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

  C.甲有权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D.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动产质押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本题中,由于是乙的过失造成质押汽车损坏,因此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甲也可以要求抵销。

  13.张某向郭某借款,将自己的电脑出质于郭某,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郭某不会用电脑,让张某自己保留电脑自用。后张某又向岳某借款,将该电脑出质给了岳某,岳某对该电脑实际占有。现因张某无力还款引起纠纷。郭某和岳某均欲行使对该电脑的质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与郭某之间的质权已经设立

  B.张某与岳某的质权没有设立

  C.郭某对抗岳某的质权不受法律保护

  D.郭某对抗岳某的质权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若当事人约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则质权不生效。因此选项A错误;动产质权自交付时生效,因此选项B错误;本题中郭某的质权未设立,岳某的质权已经设立,因此选项C正确。

  14.甲向乙借款,并以本人所有的一件玉器设定质押担保,并就该玉器购买了一份保险。在乙保管玉器期间,玉器毁于地震。如果甲没有按时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可以就保险金优先受偿

  B.乙可以要求以保险金受偿,但是并不优先于甲的其他债权人

  C.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甲可以不偿还乙的借款

  D.乙应当赔偿甲玉器灭失的损失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B:在担保期间,如果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2)选项C:毁损的玉器并非借款合同的标的物,而是质押合同的标的物,借款合同未受地震的影响,甲应当偿还乙的借款;(3)选项D:玉器系不可抗力致损,乙不存在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可以出质的有( )。

  A.支票

  B.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C.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

  D.应收账款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可以设定抵押,但不能设定权利质押。

  1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质押合同中,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设立的质物有( )。

  A.基金份额

  B.商标专用权

  C.汇票

  D.公司债券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17.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质押合同,约定以甲公司持有的丙上市公司的股权设定质押。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质权自质押合同签订时设立

  B.质权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C.质权自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D.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可以将该股权转让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1)选项ABC: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选项D: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18.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债权人甲企业享有留置权的有( )。

  A.甲企业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甲企业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绝,甲企业可留置部分货物

  B.甲企业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

  C.甲企业为丁建造房屋,丁未支付到期工程款,甲企业不向丁交付房屋

  D.甲企业因戊企业未支付到期货款而扣留其保管的设备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王某的债务尚未到期,不可行使留置权;选项B:债权人非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适用留置;选项C:不动产不适用留置。选项D:企业间留置权行使不受同一法律关系限制。

  19.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2014年8月。王某欠陈某10万元货款,应于2014年7月偿付。至2014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1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与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的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陈某可以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B.陈某可以出售该房屋并优先受偿

  C.陈某可以以应付租金抵销1万元货款

  D.陈某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交还房屋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抗辩权与留置权。不动产不能留置,选项A错误;在陈某与王某的货款债务中,并未将王某的房屋设为担保物,陈某不享有优先受偿权,选项B错误。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存在于同一双务合同中,题目中是两个合同,选项D错误。

  20.公民甲与公民乙签订运输合同,甲为乙运送二十吨水泥。在甲交货前,乙拒不支付运费,假定应付运输费用为一千元,而每吨水泥250元。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甲必须先交货,再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B.甲只可以留置四吨左右的水泥

  C.甲和乙未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履行债务期限,则甲留置应当水泥后,应当确定一个月以上的履行期限

  D.若之前甲曾为乙运输木材而乙未支付运费,则此次运输合同中甲可以留置水泥来清偿之前运输木材的运输费用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的规定。甲为乙运送水泥,乙不履行支付运费的义务,甲有权留置其所运送的水泥,并以所留置的水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水泥的价款优先受偿,选项A错误。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选项C错误。水泥为可分物,故留置的价值应当相当于乙所欠的运费,即1000元,所以甲只可以留置四吨左右的水泥;选项B正确。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运输木材的费用与此次运输水泥的合同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甲不能为运输木材的费用行使留置权;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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