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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重点总结:委托加工物资

来源 :考试网 2017-03-28

  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

  1.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3.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对于随同加工费所支付的增值税,如果符合抵扣条件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例题27:2008年单选】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其发生的下列支出中,不应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的是()。

  A.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B.支付给受托方的加工费

  C.支付给受托方的增值税

  D.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答案:C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1)发出物资

  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如果节约此科目就在借方)

  (2)支付加工费用及运杂费等的会计处理

  ①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②支付运杂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③消费税的处理

  ⅰ: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消费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ⅱ: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3)加工物资入库的会计处理

  借:周转材料或原材料等(计划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借贷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超支计入借方,节约计入贷方

  【例题28:教材1-58】

  甲公司(商品流通企业)委托丁公司加工商品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100000件,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月20日,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60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

  (2)2月20日,支付商品加工费120000元,支付应当交纳的消费税660000元,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抵扣,甲公司和丁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3)3月4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000元

  (4)3月5日,上述商品100000件(每件计划成本为65元)加工完毕,公司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要求: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写出明细科目)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

  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0000

  贷:原材料 6000000

  结转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时:

  借:材料成本差异 18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80000

  (2)支付商品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

  贷:银行存款 800400

  (3)支付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4)加工完毕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65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950000(6000000-180000+120000+10000)

  材料成本差异 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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