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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实务》重点知识: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来源 :考试网 2016-11-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提供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对其他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等收到的现金,但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除外。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

  反映企业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

  反映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包括因资产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

  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

  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款等),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

  (6)“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

  反映企业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除外。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

  反映企业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7)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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