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教材精讲:第六章
来源 :考试网 2018-08-06
中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一般情形
所有权人作为纳税人
2.房产出租
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以房产投资
(1)真投资: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被投资方作为纳税人
(2)假投资:投资方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投资方(产权人)作为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声明:资料来源考试网杨善长老师精讲班课程,禁止转载>>>查看完整讲义进入我的课程中心下载
第一时间获取2019年考试报名时间及条件加入初级会计职称QQ群:645341858,专业老师制定1V1学习计划协助报名!
会计从业考试取消,初级会计师证书成为会计入门门槛,证书含金量高涨,考试网推出学习取证套餐,提前备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跟随网校老师 开启初级新赛程>>
手机QQ扫码 一键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