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教材精讲:第二篇第六章第四节
来源 :考试网 2018-01-23
中第四节 疏散楼梯与楼梯间
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普通电梯没有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烟措施,且供电中断,一般会停止运行,上部楼层的人员只有通过楼梯才能疏散到建筑物的外面,因此楼梯成为最主要的垂直疏散设施之一。
知识点:疏散楼梯间
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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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及合用前室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
3)楼梯间不应设置卷帘。
4)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5)楼梯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越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宜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不宜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配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6)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7)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工作的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其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或利用净宽度不小于0.90m、倾斜角度不大于60°的金属梯。
8)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
9)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有明显标志。
知识点:敞开楼梯间
敞开楼梯间是低、多层建筑常用的基本形式,也称普通楼梯间。该楼梯的典型特征是,楼梯与走廊或大厅都是敞开在建筑物内,在发生火灾时不能阻挡烟气进入,而且可能成为向其他楼层蔓延的主要通道。敞开楼梯间安全可靠程度不大,但使用方便、经济,适用于低、多层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