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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教材精讲:第二篇第六章第四节

来源 :考试网 2018-01-23

  知识点: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是指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或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如图2-6-2所示。封闭楼梯间有墙和门与走道分隔,比敞开楼梯间安全。但因其只设有一道门,在火灾情况下人员进行疏散时难以保证不使烟气进入楼梯间,所以应对封闭楼梯间的使用范围加以限制。

  (一)封闭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具体如下:

  ①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

  ②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③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④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高层建筑的裙房、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且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其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住宅建筑的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二)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封闭楼梯间除应满足楼梯间的设置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几方面:

  1)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以及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见图2-6-3)。

  知识点: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是指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或阳台、凹廊,通向前室、阳台、凹廊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防烟楼梯间设有两道防火门和防排烟设施,发生火灾时能作为安全疏散通道,是高层建筑中常用的楼梯间形式。

  (一)防烟楼梯间的类型

  1.带阳台或凹廊的防烟楼梯间

  带开敞阳台或凹廊的防烟楼梯间的特点是以阳台或凹廊作为前室,疏散人员须通过开敞的前室和两道防火门才能进入楼梯间内,如图2-6-4、图2-6-5所示。

  2.带前室的防烟楼梯间

  (1)利用自然排烟的防烟楼梯间。在平面布置时,设靠外墙的前室,并在外墙上设有开启面积不小于2m2的窗户,平时可以是关闭状态,但发生火灾时窗户应全部开启。由走道进入前室和由前室进入楼梯间的门必须是乙级防火门,平时及火灾时乙级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如图2-6-6所示。

  (2)采用机械防烟的楼梯间。楼梯间位于建筑物的内部,为防止火灾时烟气侵入,采用机械加压方式进行防烟,如图2-6-7所示。加压方式有仅给楼梯间加压(见图2-6-7b)、分别对楼梯间和前室加压(见图2-6-7a)以及仅对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见图2-6-7c)等不同方式。

  (二)防烟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发生火灾时,防烟楼梯间能够保障所在楼层人员安全疏散,是高层和地下建筑中常用的楼梯间形式。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①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建筑。

  ②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③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④当地下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上,以及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7.6 高层厂房(超过24米)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三)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防烟楼梯间除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按规定设置防烟设施。

  2)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的前室合用。

  3)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m2。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m2。

  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6)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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