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延期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2021-03-10
中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此前取得过合格成绩且2020年未在其他省(区、市)参考的北京考区人员,其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具体事宜见通知如下:
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将北京地区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的通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工作要求,北京地区2020年未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延期的考试项目
注册设备监理师、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共16项。
二、适用延期的报考人员
1、北京市发布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开展的通知前,注册设备监理师、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3项考试已经完成报名工作,此3项考试2020年度在北京市报名成功人员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2、其他13项北京地区2020年未组织报名的考试,此前取得过合格成绩且2020年未在其他省(区、市)参考的北京考区人员,其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成绩延期办理办法
成绩延期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完成,无需报考人员申请。成绩延期工作完成后,符合延期条件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如有疑问,请参照本网站发布的《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延期有关问题的解答》。
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原文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xwzx/zytz/202103/t20210308_2302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