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银行从业公司信贷章节讲义:第十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5-11
中第十章 贷款合同与发放支付
第三节 贷款支付
一、实贷实付
1.实贷实付的含义
实贷实付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以及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主要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其核心要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1)满足有效信贷需求是实贷实付的根本目的
(2)按进度发放贷款是实贷实付的基本要求
(3)受托支付是实贷实付的重要手段
(4)协议承诺是实贷实付的外部执行依据
2.推行实贷实付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将信贷资金引入实体经济
(2)有利于加强贷款使用的精细化管理
(3)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管控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二、受托支付
1.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含义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在确认借款人满足贷款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后,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2.明确受托支付的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①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②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③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固定资产贷款必须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对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3.受托支付的操作要点
(1)明确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要求
(2)明确支付审核要求
(3)完善操作流程
(4)合规使用放款专户
三、自主支付
1.自主支付的含义
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在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后,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2.自主支付的操作要点
明确贷款发放前的审核要求 |
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后,贷款人应审核: |
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后的核查 |
事后核查是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重要的环节。 |
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后的核查 |
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贷款发放后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
审慎合规地确定贷款资金在借款人账户的停留时间和金额 |
允许借款人自主支付小额贷款资金,是出于兼顾风险控制与工作效率的考虑。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