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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级银行从业公司信贷章节讲义:第九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5-09

  第九章 贷款审批

  第一节 贷款审批原则

  一、信贷授权

  1.信贷授权的含义

  (1)信贷授权的定义

  信贷授权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所属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关键业务岗位开展授信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这里的信贷包括贷款、透支、贴现、保理、承兑、担保、信用证、信贷证明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内外授信业务。

  (2)信贷授权的分类

  信贷授权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直接授权: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对总部相关授信业务职能部门或直接管理的经营单位授予全部或部分信贷产品一定期限、一定金额内的授信审批权限。

  二是转授权:是指受权的经营单位在总部直接授权的权限内,对本级行各有权审批人、相关授信业务职能部门和所辖分支机构转授一定的授信审批权限。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

  三是临时授权:是指被授权者因故不能履行业务审批职责时,临时将自己权限范围内的信贷审批权限授予其他符合条件者代为行使,并到期自动收回。

  【例题·单选题】下列不属于信贷授权的类型的是( )。
  A.直接授权     B.转授权
  C.临时授权     D.间接授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信贷授权的类型有直接授权、转授权、临时授权。

  (3)信贷授权管理的意义

  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

  2.信贷授权的原则与方法

  (1)信贷授权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授权适度原则。

  第二,差别授权原则。

  第三,动态调整原则。

  第四,权责一致原则。

  (2)信贷授权确定的方法与方式

  信贷授权确定的方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信贷授权,原则上应根据其风险管理水平、资产质量、所处地区的经济环境、主要负责人的信贷从业经验等因素,设置一定的权重,采用风险指标量化评定的方法合理确定。

  信贷授权确定的方式:

  ①信贷授权的载体。授权可以采用授权书、规章制度、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等书面形式。其中,授权书比较规范、正式,也较为常用。授权的有效期限一般为1年。

  ②信贷授权的形式。常用的授权形式有以下几种:

  按受权人划分。信贷授权可授予总部授信业务审批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或独立授信审批人等。

  按授信品种划分。可按风险高低进行授权,如对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品种给予不同的权限。

  按行业进行授权。根据银行信贷行业投向政策,对不同的行业分别授予不同的权限。如对产能过剩行业、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应适当上收审批权限。

  按客户风险评级授权。根据银行信用评级政策,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分别授予不同的权限。

  按担保方式授权。根据担保对风险的缓释作用,对采用不同担保方式的授信业务分别授予不同的权限,如对全额保证金业务、存单(国债)质押业务等分别给予不同的审批权限。

  二、审贷分离

  1.审贷分离的含义

  (1)审贷分离:是指将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调查和审查环节进行分离,分别由不同层次机构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以实现相互制约并充分发挥信贷审查人员专业优势的信贷管理制度。

  (2)审贷分离的意义

  第一,信贷审查人员独立判断风险,保证信贷审查审批的独立性和科学性;

  第二,信贷审查人员相对固定,有利于提高专业化水平,实现专家审贷,弥补客户经理在信贷专业分析技能方面的不足,减少信贷决策失误;

  第三,从全局角度来讲,审贷分离对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机制改革、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以及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审贷分离的一般操作规程

  在商业银行的实际操作中,审贷分离的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贷分离的形式

  ①地区分离。有的商业银行设立地区信贷审批中心,负责某个地区管辖范围内机构超权限的贷款审批,旨在通过地区分离、异地操作来保证贷款审批的独立性。

  ②部门分离。在分行乃至总行等较高层级的单位,应分别设置信贷业务经营部门和授信审查部门,前者履行贷前调查和贷款管理职能,后者履行信贷审查职能。

  ③岗位分离。在基层经营单位,如信贷规模较小的支行,由于人员限制,无法设立独立的部门履行信贷审查的职能,一般设置信贷调查岗和信贷审查岗,由信贷审查岗履行信贷审查的职能。

  【例题·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审贷分离的形式的是( )。
  A.地区分离    B.部门分离
  C.岗位分离    D.业务分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审贷分离的形式有地区分离、部门分离、岗位分离。所以选项D不属于审贷分离的形式。

  (2)信贷业务岗与信贷审查岗的职责划分

  从各行实际操作看,信贷业务岗和信贷审查岗的职责一般作如下划分。

  ①信贷业务岗职责

  积极拓展信贷业务,搞好市场调查,优选客户,受理借款人申请;

  对借款人申请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进行调查;

  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撰写调查报告,提出贷款的期限、金额、利率(费率)和支付方式等明确意见;

  办理核保、抵(质)押登记及其他发放贷款的具体手续;

  贷款业务办理后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的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检查和管理;

  督促借款人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并负责配合催收风险贷款;

  信贷业务岗位人员提交贷前调查报告,并承担调查失误、风险分析失误和贷后管理不力的责任。

  ②信贷审查岗职责

  表面真实性审查。对财务报表、商务合同等资料进行表面真实性审查,对明显虚假的资料提出审查意见;

  完整性审查。审查授信资料是否完整有效,包括授信客户贷款卡等信息资料、项目批准文件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等;

  合规性审查。审查借款人、借款用途的合规性,审查授信业务是否符合国家和本行信贷政策投向政策,审查授信客户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授信要求;

  合理性审查。审查借款行为的合理性,审查贷前调查中使用的信贷材料和信贷结论在逻辑上是否具有合理性;

  可行性审查。审查授信业务主要风险点及风险防范措施、偿债能力、授信安排、授信价格、授信期限、担保能力等,审查授信客户和授信业务风险。

  (3)审贷分离实施要点

  第一,审查人员与借款人原则上不单独直接接触。

  第二,审查人员无最终决策权。贷款审查只是贷款审批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应成为贷款审批流程的终点。信贷决策权应由贷款审查委员会或最终审批人行使。

  第三,审查人员应真正成为信贷专家。审查人员应具备经济、财务、信贷、法律、税务等专业知识,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审查人员信贷判断的基础不仅包括客户经理提供的资料,还包括大量日常积累的信息,因此必须了解大量的国民经济和行业信息。

  第四,实行集体审议机制。

  第五,按程序审批。授信审批应按规定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减少程序或逆程序审批授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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