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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贷款考点速记:第七章个人征信系统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28

  第七章 个人征信系统

  考点1个人征信系统的主要功能

  (1)个人征信系统的功能分为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

  (2)个人征信系统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随着数据采集

  和个人信用报告使用范围的逐步扩大,个人征信系统的功能将会逐步提高和完善。

  考点2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意义

  (1)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使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批中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作为必须的依据,从制度上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2)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判断个人贷款客户的还款能力。

  (3)个人征信系统的发展,有助于识别和跟踪风险、激励借款人按时偿还债务。

  (4)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透明度。

  (5)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有助于商业银行进行风险预警分析。

  (6)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为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

  考点3个人征信查询系统

  (1)个人基础数据库信用信息查询主体:

  ①商业银行;

  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

  ③公民个人。

  考点4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管理

  除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情况之外,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考点5异议处理

  个人征信异议的种类:

  ①认为某一笔贷款或信用卡本人根本就没有申请过。典型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他人冒用或盗用个人身份获取贷款或信用卡;信用卡为单位或朋友替个人办的,但信用卡没有送到个人手上;自己忘记是否办理过贷款或信用卡。

  ②认为贷款或信用卡的逾期记录与实际不符。有以下几种典型情况:个人的贷款按约定由单位或担保公司或其他机构代个人偿还,但单位或担保公司或其他机构没有及时到银行还款造成逾期;个人办理的信用卡从来没有使用过因欠年费而造成逾期;个人不清楚银行确认逾期的规则,无意识中产生了逾期。

  ③身份、居住、职业等个人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异议申请人当初在申请资料上填的就是错误信息,或者后来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却没有及时到银行去更新;个人信用数据库每月更新一次信息,系统未到正常更新时间。

  ④对担保信息有异议:个人的亲戚或朋友以个人的名义办理了担保手续,个人忘记或根本不知道;个人自己保管证件不善,导致他人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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