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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初级银行管理辅导资料:汽车金融公司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30

  第五节 汽车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行业发展情况和机构基本功能定位

  作为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汽车金融公司依托股东专业化背景,背靠国内大型汽车厂商,形成了独特的金融模式和风险管控技术。一方面,汽车金融公司凭借专业化金融服务,个性化金融产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有效刺激我国的汽车消费需求;另一方面,通过汽车金融服务促进汽车制造、销售与汽车金融的有机结合,延长企业价值链纵深发展,促进了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竞争主体多元化发展,以创新、灵活、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增加了消费者的金融产品选择。

  二、核心业务

  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汽车金融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人民币业务:(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四)从事同业拆借;(五)向金融机构借款;(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一)资产业务

  1.与汽车消费相关的贷款

  2.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

  (二)负债业务

  1.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

  2.吸收股东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3.同业拆入

  4.向金融机构借款

  5.发行金融债券。

  (三)其他业务

  1.资产证券化

  2.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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