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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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银行业资格考试《银行管理》考点详解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14

  一、宏观经济政策

  (一)了解财税政策目标和工具的主要内容及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财政政策目标

  财政政策目标是国家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所要实现的目的。它构成财政政策的核心内容,是财政政策事的主导方面。财政政策目标的确立因不同国家不同时期而异。

  我国现阶段财政政策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物价相对稳定

  物价相对稳定。这是世界各国均在追求的重要目标,也是财政政策稳定功能的基本要求。物价相对稳定,并不是冻结物价,而是把物价总水平的波动约束在经济稳定发展可容纳的范围之内。物价相对稳定,可以具体解释为,避免过度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在采取财政措施时必须首先弄清导致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原因,如果是由于需求过旺或需求不足造成的,则需要调整投资性支出或通过税收控制工资的增长幅度,如果是由结构性摩擦造成的,则必须从调整经济结构着手。总之,物价不稳定,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资源相对短缺、社会承受能力较弱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始终是经济发展中的一大隐患。因此,在财政政策目标的选择上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2)经济可持续均衡增长

  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它要求经济的发展保持在一定的速度区间,既不要出现较大的下降、停滞,也不要出现严重的过热。因此,经济增长是实际增量,而不是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虚假增长;增长的速度可以持续,不是大起大落。经济增长是全社会总量和实际增长和人均数量的实际增长。

  衡量经济增长除总量的增长外,还应包括质的提高,比如,技术的进步、资源的合理配置、社会结构、生态平衡等。经济增长对质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只强调量的增长,将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通货膨胀加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失衡、能源紧张,等等。这些后果必将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此,健康的经济增长,应该是经济的可持续、均衡增长。作为财政政策,则在于如何去引导经济发展实现最佳的经济增长。

  (3)收入合理分配

  收入合理分配是指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公正、合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避免过于悬殊。公平分配并不是平均分配,它是在一定社会规范下既有差距又注意均衡协调的分配。我国当前处理分配问题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财政在追求公平分配目标时要做到:首先,合理适度地确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其次,为所有纳税人创建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不因国别、所有制等不同而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最后,要通过对高收入人群实行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等,对低收入层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障等财政转移支付,防止和纠正收入水平的过分悬殊。

  (4)资源合理配置

  资源合理配置是指对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使其发挥最有效的作用,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通过价值规律、供求关系以及竞争机制的作用,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能够提供最高回报的地方去。但是,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存在着市场失灵的现象。由于许多行业和商品的生产存在自然垄断的特点,因此政府有必要从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在市场自发作用的基础上对社会资源的配置进行合理的调节。财政作为政府对资源配置进行调节的重要工具,其方式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分配数量和方向直接影响各产业的发展,如对需要鼓励和发展的产业或事业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或者实行财政补贴,通过财政资金的示范和鼓励引导社会资金的流入;二是通过制定合理的财政税收政策,引导资源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合理流动,如通过实行低税政策或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源流入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应当指出的是,财政调节资源合理配置是为了弥补存在的市场失灵,它不能代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更不能干扰正常的市场规则和市场运行,以免对市场效率造成伤害。

  (5)提高社会生活质量

  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需要的满足程度,不仅仅取决于个人消费需求的实现,更重要的是社会的共同消费需求的实现。社会共同的消费需求,包含公共安全、环境质量、生态平衡、基础科学研究和教育、文化、卫生等水平的提高。因此,社会共同消费需求的满足程度,即为社会生活质量的水平。财政政策把社会生活质量作为政策目标之一,主要采取定期提高工教人员的工资,增加社会公共设施的投资,提高公共福利的服务水平,对农副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实施多种补贴等。

  财政政策目标是指财政政策所要实现的期望值。在确定财政政策目标时,政府决策部门应注意财政政策目标的几个特征:

  (1)财政政策目标受财政政策功能的制约;

  (2)财政政策目标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连续性;

  (3)财政政策目标在空间上具有一致性。

  财政政策的目标具有多重性特征,构成一个目标体系,其体系内一般包括经济稳定、经济发展、公平分配和平衡预算四大目标。财政政策的经济稳定大目标又分解为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三个子目标;经济发展目标包括经济增长目标、资源合理配置目标和社会生活质量的提高三个子目标。

  这里所说的财政政策,并非政府的一切财政收支行为,而是特指政府宏观调控的一种政策工具,其职能是稳定经济,也就是保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避免失业和通胀等经济病症。根据财政政策稳定经济的时间不同,一般可将其分为两种:稳定的财政政策和再稳定的财政政策。稳定的财政政策旨在将处于稳定状态的经济保持下去,使其避免偏离稳定状态,它更多的是事先预防经济病症,一般政策力度也不大。再稳定的财政政策是将已偏离稳定状态的经济调整扶正,一般是事后治疗经济病症,通常力度也较大。我国现在采取的稳健的财政政策就类似于稳定的财政政策,而过去实施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则接近于再稳定的财政政策。无论是稳定的财政政策还是再稳定的财政政策,按照美国学者鲍莫尔的观点:由于职能相同,因此政策设定的目标也相同。

  (1)财政政策的目标

  首届诺奖得主丁伯根在其《经济与政策:原理与设计》一书中指出:政策目标的设定取决于政策目的,财政政策目的可分为直接目的和最终目的。如下图所示。直接目的是稳定经济,常用四个目标来表示。最终目标很难同时实现,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政策目标的矛盾性。由于四个目标之间相互牵扯,这种冲突最为典型就是充分就业与物价稳定,菲利普斯曲线清楚地揭示了这一点。目标间冲突的存在,说明企图通过一个政策同时实现四个目标是不可能的。二是政策作用的有限性。实际上即使四个目标不冲突,由于政策作用的经济变量是有限的,一个政策本身也不能同时实现四个目标。丁伯根最早认识到这一点,他在《关于政策的理论》一书中指出:你可以安然的接受这样一个命题,为实现N个目标,就必须有N个政策。

  (2)财政政策目标的设计

  正是政策目标的矛盾性和作用的有限性的客观存在,使得一个政策根本就不可能同时实现两个以上的经济目标,如此也就存在一个最适目标设定的问题。对此应从政策的目的来考虑。

  1.财政政策目标的设定要有利于社会和谐。虽说财政政策的直接目的是稳定经济,但最终目的还是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构建一个和谐社会。按照德国经济学家哈德斯的观点:对于处于经济目标之上的社会总目标来说,经济稳定只具有工具性含义,它只是实现社会总目标的阶段性目标田。因此政府在设定财政政策目标时,一定要选择一个最能实现社会总目标的经济目标。四个经济目标中各自对社会总目标实现的促进作用是不一样的。从社会总目标来说,这些又有利于社会安定、公正和富裕的实现,有利于社会和谐。如果目标设定为经济增长,则只要增加政府投资,就可容易的刺激GDP增长,但这种增长会对政府政策产生强烈的依赖性,一旦政策停止,政策的乘数效应也就终止,由于这种增加政府投资的政策不可能长期实施,所以增加投资导致的更多的是GDP短期快速的增长,其长期稳定效果并不理想,这期间尽管就业目的则是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可用体现社会总目标的四个方面来表示。可见考虑到政策的最终目的,作为稳定经济的政策本身是肩负着构建和谐社会重任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一点长期以来被我国经济学者所忽视,在此需要特别注意。由于体现社会和谐的总目标能否实现,依赖于经济目标能否实现,因此,政策目标的设定非常重要,它决定着政策总目标能否实现。

  经济稳定虽说常用四个目标来衡量,但是这四个也会增加,但增加幅度不大,稳定性也差。因此,经济增长对社会总目标的实现或和谐社会的构建,其作用远不如充分就业。

  2.财政政策目标的设定要有利于经济稳定。尽管稳定经济的目标有四个,但实际上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发达国家经济实践都表明:决定经济稳定的目标只有两个:即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这不仅因为经济不稳定是借用这两个目标来衡量的,而且经济不稳定也是根据这两个目标来调整的。萨缪尔森就明确的指出:只有它们才是公认的稳定经济的可调整目标。政府政策的目标只有设定在可调整目标上,政策的调控作用才能发挥,经济也才能稳定。在一个政策工具只能实现一个目标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更好的稳定效果,就应依据不同政策工具的特性进行政策分工,一般常用财政政策增加就业,用货币政策稳定物价。政策若错误地以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即使目标实现了,经济也难以稳定。这里国际收支平衡难以成为政策目标很好理解,难以理解的是很多人误以经济增长为政策目标。其实经济增长不能成为可调整目标,其原因主要如下:

  其一,经济增长只是一个中间目标。美国的凯恩斯主义者汉森对此作了最好的解释: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由于政策手段和经济目标之间存在很长的传输链,产出增加只是经济过程中的一个中间目标,它可能会危及经济稳定的实现,但其本身绝非可调整目标。所以政策不能以经济增长为目标同。

  其二,经济增长很难控制。在市场经济体系里,决定经济增长的厂商投资和个人消费决策是分散的,由此政府很难对于经济增长做出一个准确的预测。

  其三,经济增长被包括在充分就业中。宏观生产函数Y=f(N.K)清楚表明:充分就业之前,就业量N增加,产业Y必然增加,GDP相应也会增加。充分就业之后,产出Y的增加则取决于竞争导致的要素生产率的提高。针对反映增长和就业关系的奥肯定理,美国经济学家凯斯对美国的增长和产出关系的研究发现:产出增加引起的就业增加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损耗,两者关系并非奥肯定理所言那般。

  其四,增长无法说明经济稳定。一国经济增长多少或快慢为稳定,是4%还是9%?无从判定。任何速度下的增长,只要存在非自然失业率,经济就难以稳定。按多恩布什的观点:经济稳定的过程也就是稳定物价和增加就业的过程。只有在实现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基础上的增长才是稳定的增长,如果此时增长出现波动,只能说明增长不正常,应该调整的是增长而不是物价和就业。

  其五,经济增长也没有充分就业稳定经济的效果好。就业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加,社会边际消费倾向自然会提高。由此会引起两方面效果:一是边际消费倾向提高,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大,政策效果好。二是边际消费倾向提高,消费需求增加,消费需求是总需求中最为主要和稳定的部分,它的增加特别有利于总需求的稳定和增加,从而保持经济稳定。由于经济增长对边际消费倾向提高的作用不如增加就业,因而稳定经济效果也差。

  由此可见,经济稳定的可调整目标只有两个——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只有实现物价稳定和充分就业,此时经济才可稳定的增长,才是适度的增长。

  自从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的财政政策已经实施了多年,其间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然而如果运用经济理论结合我国现实,对其进行一番审视的话,依然可以发现一些问题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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