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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五章第二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7

  第二节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行政处罚权;安全检查权;建议报告权;事故调查处理权。

  2、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应当对每个煤矿建立煤矿安全监察档案。

  3、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行的职责:①有权随时进入煤矿进行监察;②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③④⑤⑥⑦

  4、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未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

  5、矿长安全任职资格

  6、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的,不得施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审查的设计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

  7、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并应当自收到申请验收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

  8、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作业场所……发现有使用明火明电等违法行为的,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矿长或是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或是强令违章作业……,应当立即纠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使用的设备、仪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9、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的,擅自施工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移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擅自投入使用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生产,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移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煤矿作业场所未使用专业防爆设备……使用明火明电,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或者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设备、器材等,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配职工上岗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处以4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停止作业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检查、提供虚假情况和隐瞒事故隐患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妨碍事故调查处理的 ,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10、煤矿采矿许可证的颁发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机关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

  营业执照是企业取得市场主体资质的法定凭证,是企业作为法人以自己的资产、行为和名义独立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的标志。

  11、矿长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书,证书颁发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矿长安全资格证书的颁发机关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12、对煤矿及其主体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追究方式采用行政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采用行政处分的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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