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全工程师生产技术讲义第五章第四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28
中四、异常气象条件
(一)异常气象条件种类
1.高温作业
生产场所的热源可来自各种熔炉、锅炉、化学反应釜、机械摩擦和转动产热以及人体散热;空气湿度的影响主要来自各种敞开液面的水分蒸发或蒸汽放散,如造纸、印染、缫丝、电镀、潮湿的矿井、隧道以及潜涵等相对湿度大于80%的高湿的作业环境。
2.高温强热辐射作业
高温强热辐射作业是指工作地点气温在30℃以上或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夏季室外气温2℃以上,并有较强的辐射热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钢、炼铁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建材工业的陶瓷、玻璃、搪瓷、砖瓦等窑炉车间,火力电厂的锅炉间等。
3.高温高湿作业
高温高湿作业,如印染、缫丝、造纸等工业中,液体加热或蒸煮,车间气温可达35℃以上,相对湿度达90%以上。有的煤矿深井井下气温可达30℃,相对湿度95%以上。
4.其他异常气象条件作业
其他异常气象条件作业,如冬天在寒冷地区或极地从事野外作业,冷库或地窖工作的低温作业,潜水作业和潜涵作业等高气压作业,高空、高原低气压环境中进行运输、勘探、筑路及采矿等低气压作业。
(二)异常气象条件防护措施
1.高温作业防护
根本措施。生产自动化可使工人远离热源;采用开放或半开放式作业,利用自然通风,尽量在夏季主导风向下风侧对热源隔离等。
2.隔热
3.通风降温
4.保健措施
5.个体防护
6.异常气压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