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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抚州卫生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来源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7-20

2022年卫生系列考试(抚州考点)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卫生系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将于7月23日—30日期间进行。为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抚州考点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应随时关注“江西发布”“江西疾控”“抚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了解我省、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二、考生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以免影响个人参加考试。

三、考前7天起,所有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考生应认真阅知、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带到考点,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监考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四、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本人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情况的考生,须于考前72小时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且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考前24小时内),并携带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考。

五、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妥善安排行程,自离开低风险区之日起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且考前持72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

六、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七、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

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来(返)抚州后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6.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考前48小时内出现“十 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或者其他情形,经现场专家评估、考点综合研判不宜参加考试人员。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赣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十、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最 新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抚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794-8262966

政策咨询电话:0794-8236349

附件:《2022年卫生系列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wjw.jxfz.gov.cn/art/2022/7/19/art_4103_3854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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