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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

来源 :焚题库 2021-05-11

简答题

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个人大股东,同时也是一位作家。2014年5月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入如下:

(1)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车购买价为35万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7万元。

(2)将本人一部长篇小说手稿的著作权拍卖取得收入5万元,同时拍卖一幅名人书法作品取得收入35万元。经税务机关确认,所拍卖的书法作品原值及相关费用为20万元。

(3)受邀为某企业家培训班讲课两天,取得讲课费3万元。

(4)当月末转让上月初购入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扣除印花税和交易手续费等,净盈利5320.56元。同时因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公司分配的2013年度红利2000元。

(5)因有一张购物发票中奖得1000元奖金。

(6)为境内某企业提供咨询取得劳务报酬40000元,通过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将其中9000元捐赠给贫困地区。

要求:计算张先生5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1)公司为其购买汽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50000-70000)×20%=56000(元)

(2)著作权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书法作品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00-200000)×20%=30000(元)

(3)讲课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4)销售股票净盈利和取得的股票红利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X50%×20%=200(元)

【提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免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根据持股期限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末转让上月初购入的股票,其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发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6)捐赠允许扣除的限额=40000×(1-20%)×30%=96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0×(1-20%)-9000]×20%=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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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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