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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章节考点:第四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0-10

  第六个考点:投标预备会(P70)

  1.投标预备会上所有的澄清、解答都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解答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七个考点: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P70)

  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3.根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5.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八个考点:开标、评标和定标(P70、75)

  1.开标

  (1)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

  (2)邀请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2.评标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评标报告

  (2)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3)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3.澄清、说明或补正

  (1)评标委员会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对此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4.定标

  (1)公示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在15日内按有关规定将监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第九个考点:签订工程监理合同(P70)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构成文件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第十个考点:工程监理评标内容(P70~71)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属于服务类招标,其标的是无形的“监理服务”。

  ●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最重要的原则是“基于能力的选择”,而不应将服务报价作为主要考虑因素。

  1.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素质

  (1)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技术及服务能力、社会信誉和企业诚信度

  (2)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经验

  2.工程监理人员配备

  (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是否合理;

  (2)总监的综合能力和业绩、人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及能力要求;

  (3)监理人员的数量、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专业特点要求;

  (4)工程监理整体力量投入是否能满足工程需要;

  (5)工程监理人员年龄结构是否合理;

  (6)现场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是否与工程进展相协调。

  3.建设工程监理大纲

  评标时应重点评审工程监理大纲的全面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1)工程监理大纲内容是否全面,工作目标是否明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工作计划是否可行,质量、造价、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全面、得当,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方法是否科学,以及项目监理机构的制度建设规划是否到位,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等。

  (2)工程监理大纲中应对工程特点、监理重点与难点进行识别。

  (3)应对招标工程的关键工序及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制定针对关键点、常见问题的预防措施;合理设置旁站清单和保障措施等。

  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其应用能力

  ◆对于建设单位在现场另建试验、检测等中心的工程项目, 应重点考查投标人评价分析、检验测量数据的能力。

  5.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报价。重点评审监理费用报价水平和构成是否合理、完整,分析说明是否明确,监理服务费用的调整条件和办法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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