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

导航

2018年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6-29

  参考新闻: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第二批)

  招生对象:

  (一)“5+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或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学历规定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3.凡在省政府认定的民族自治县及民族待遇县(以下简称民族地区)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包括编内和编外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含成人教育)及以上学历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学历规定的临床和口腔医师。该类人员培训结业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方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

  4.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3+2” 助理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凡为我省非民族地区户籍、取得临床医学专科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含成人教育);或已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等)从事临床工作、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分享到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