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

导航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6-16

   一、招收对象

  1、社会化学员: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2、单位委托培训学员: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符合培训条件者,培训结业应回送培单位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条件

  1、学历要求: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11 个专业,分别为内科、外科、妇

  产科、儿科、急诊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全科医学科。

  (二)历届毕业生条件

  1、学历、专业要求同应届毕业生;

  2、其他要求:

  (1)毕业3 年及以上者,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合格;

  (2)年龄:本科生不超过 28 周岁,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0 周岁,时间计算截止至招录当年12 月31 日。

  (三)单位委培生:应届、历届毕业生报名条件分别同上,另需由所在单位与我院签署委托培训合同,并统一出具同意送培证明。

  三、报名程序

  每年全省住培招生工作通过江西省住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平台开放时间待定,请报考学员动态关注)

  (一)采取纸质报名的方法。报名学员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纸质报名流程:在江西省住培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并填写电子版后打印1 份——邮寄或当面递交报名材料(邮寄只接受顺丰)。

  纸质材料邮寄或面投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大道106 号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邮政编码:343000(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住培医师报名”)。

  1、《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右上角贴近期2 寸免冠彩照。

  2、应届毕业生报名材料:

  (1)本科毕业生: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④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打印件;各1 份。

  (2)硕士毕业生: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复印件;③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④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打印件;各1 份。

  3、历届毕业生报名材料: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另加:④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打印件、⑤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各1 份。

  4、单位委培学员:除上述对应材料外,另加单位同意送培证明(加盖单位公章)1 份。

  四、报名时间

  每年4 月9 日至7 月15 日

  五、招生专业及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基地名称 招生人数
0100 内科 5
0200 儿科 4
0300 急诊科 4
0700 全科 10
0900 外科 4
1600 妇产科 2
1900 麻醉科 2
2100 检验医学科 1
2200 放射科 2
2300 超声医学科 2
2800 口腔全科 2

  七、面试程序

  由我院住培基地办公室和人事科负责组织面试。报名材料经住培基地办公室和人事科预审后,于面试前5 个工作日将电话通知本人,预计面试时间为每年7 月下旬。面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相关知识、及个人综合素质。

  八、录取程序

  依据面试及考试成绩,由住培基地办公室和人事科会同各专业基地择优录取。经省卫健委网上审批并予以公示。

  九、人事关系、待遇保障

  所有报名学员均自愿以“住培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社会化学员:

  1、人事关系:医院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学员档案由吉安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托管。

  2、待遇保障:(1)在本院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发放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的工资标准 1670 元/月,发放中央财政资金和单位自助资金资助的食宿补助等330 元/月;省财政资金资助833 元/月;奖金福利待遇:未取得医师执业证者发奖金1000 元/月,取得医师执业证者发奖金1500 元/月;(2)在协同单位培训期间享有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的基本工资1670 元/月、发放中央财政资金和单位自助资金资助的食宿补助等330 元/月,不发放奖金等其它福利;(3)医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住院医师缴纳基本社会养老、基本医疗及工伤保险(人事关系未转入吉安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不予缴纳);(4)夜班费、加班费及休假待遇按我院聘用人员待遇有关规定执行;(5)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的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二)全科定向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合同,与我院无任何劳动关系。学员档案管理由定向送培单位统一办理。

  2、待遇保障:(1)在本院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发放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的工资标准 1670 元/月,发放中央财政资金和单位自助资金资助的食宿补助等330 元/月;奖金福利待遇:未取得医师执业证者发奖金1000 元/月,取得医师执业证者发奖金1500 元/月;(2)在协同单位培训期间享有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的基本工资1670 元/月、发放中央财政资金和单位自助资金资助的食宿补助等330元/月,不发放奖金等其它福利;(3)夜班费、加班费及休假待遇按我院聘用人员待遇有关规定执行;(4)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的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三)单位委培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合同,与我院无任何劳动关系。学员档案管理由送培单位统一办理。

  2、待遇保障:

  (1)免收培训带教费;(2)培训期间所有待遇保障由送培的单位自行承担;(3)在本院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发放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的工资标准 1670 元/月,发放中央财政资金和单位自助资金资助的食宿补助等330 元/月。奖金福利待遇:未取得医师执业证者发奖金1000 元/月,取得医师执业证者发奖金1500元/月;(3)在协同单位培训期间享有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的基本工资1670 元/月、发放中央财政资金和单位自助资金资助的食宿补助等330 元/月,不发放奖金等其它福利;(4)夜班费、加班费及休假待遇按我院聘用人员待遇有关规定执行;(5)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的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6)培训期间其它待遇保障由送培的单位自行承担。

  十、如遇国家或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住培医师应无条件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