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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7年下半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安排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15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公布了黑龙江省2017年下半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安排,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及时了解,中华考试网小编专门整理如下。网上报名时间:8月14~29日,现场确认时间:8月14~31日,请有意向的考生及时报名参加。

  一、组织领导

  结业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领导,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中心共同实施。西医类别结业考核由哈尔滨医科大学考试中心(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中医类别结业考核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考试中心(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高校研究生学院、培训基地、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协同配合。

  二、考核对象

  (一)201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专业硕士学位的培训学员。

  (二)2016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培训学员。

  (三)2017年上半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中未通过的2013级和2014级并轨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级硕士和2015级博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及延期未参加2017年上半年结业考核者。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2017年下半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学员,必须经所在培训基地资格审核合格,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核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培训及过程考核记录完整,考核手册、登记手册齐全、真实。

  (二)参加2017年下半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并轨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经所在学位授予单位会同培训基地资格审核合格,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按照要求参加并完成临床轮转及考核,相关记录完整。

  四、考核学科

  结业考核分为专业理论考核及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考核学科31个,分别为:内科、外科、全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内科、口腔全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精神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放射科、放射肿瘤科、超声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中医、中医全科。

  五、考核形式

  (一)专业理论考核

  由全省统一组织,采取人机对话模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参考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西医类别参加国家统一考核,考试用时150分钟;中医类别全省统一考核,考试用时90分钟。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由全省统一组织,采取多站式考核形式进行。包括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病例分析、临床技能操作(基本技能操作和专科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具体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国家下发的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临床技能相关要求(见附件1)。其中辅助检查结果判读考核为人机对话形式;病历书写考核,采用从培训学员出科考核手写大病历中随机抽取一份考核打分。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记为合格和不合格,专业理论考核与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即为结业考核不合格。其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为多站式考核,多站考核中任何一站不合格即为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不合格。

  七、报考流程

  (一)申请参加结业考核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由所在培训基地负责组织报名;申请参加结业考核的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由所在高等医学院校研究生学院组织报名。

  (二)西医类别专业理论考核报考人员须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中心考核要求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报考。西医类别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和中医类别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考人员需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http://www.hlj.zygp.net/)进行报名,填报基础信息、教育信息、招收信息、协同单位培训情况及结业考核表等;已在平台报名的补考或缺考人员用原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完善信息并修改结业考核报考次数。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材料,考生确认报名成功后应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需经指导教师、所在专业基地、培训基地确认签字盖章,医学专硕考生需经所在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确认。

  (三)考生资格现场审核时需提交的报名表、医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登记手册、考核手册或临床轮转记录(审核后存培训基地备查)。

  (四)若已经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学员,需提供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并经考核资格初审部门认定。

  (五)经各级审核符合参加2017年下半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学员,参加西医类别专业理论考核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专业理论考核准考证;参加西医类别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中医类别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http://www.hlj.zygp.net/)打印相应准考证。

  八、资格审核

  (一)对报考学员考核资格进行逐级审核。相关高等医学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培训基地分别负责对不同类别报考学员资格初审;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负责报考学员考核资格复审;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报考学员考核资格终审。

  (二)各培训基地初审结束后,需提交审核通过的考生汇总表及报名表电子扫描件至省住培办,存档备查。

  九、考务安排

  (一)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结业考核进行全程监督。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中心负责落实具体考务相关工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须按时做好考生的数据库准备工作。

  (二)为保证结业考核的公平、公正、统一,参加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的考官,由考试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从经过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培训并合格的考官库中遴选,并组织考前培训。

  (三)考核结束相关考试中心须在规定时间内整理上报考核成绩,提交考核工作总结、考试成绩分析。

  (四)考核结束后,各培训基地协助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考生相关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十、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8月14~29日。

  现场确认时间:8月14~31日。

  培训基地、医学高校审核:9月1~4日。

  省卫生计生委审核:9月5~10日。

  打印准考证:10月16~21日。

  考试时间:10月21~25日。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相关要求

  (一)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相关高等医学院校、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中心及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好住培结业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省2017年下半年结业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考试中心要按照结业考核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好考核的每一个环节,保障各项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相关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培训基地要认真组织好报名及审核,做好政策解读,避免漏报等现象发生;要按照通知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考核费用向考试中心的拨付工作。

  (四)参加结业考核的学员若出现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考核违纪,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参加2017年下半年结业考核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全省通报并计入考生考核诚信档案。

  (五)依据《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管理办法》(黑卫科教发〔2016〕31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结业考核通过者,按文件相关规定发放结业证书。

  (六)对在各个环节出现组织不力、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考核费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含补考学员)考核费用由学员所在培训基地承担,并轨专业硕士研究生(含补考学员)考核费用由所在医学院校研究生学院承担。按照上半年每生考核费用标准,相应培训基地和医学院校研究生学院必须于9月30日前, 将下半年考核总费用一次性拨付给承担本次结业考核的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中心,否则,取消本次结业考核资格。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金 剑0451-85971016  隋美娇 0451-85971101

  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

  罗庆东 0452-2663288 王海军 0452-2663422

  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中心:

  西医类别 刘振洪0451-86693674

  中医类别 张晓磊0451-8726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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