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8-01-15
中各市及省管县卫生计生委,委属及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2017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卫科教秘〔2017〕350号),经研究,定于2018年1月下旬组织开展2017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2017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卫科教秘〔2017〕350号)要求,报名参加2017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内容根据各学科培训标准对临床技能掌握的要求确定,采用多站式技能考核形式进行,侧重考察培训学科常见疾病诊疗技术的掌握情况和应用能力,医学人文和医患沟通相关考核内容贯彻始终。
临床、口腔类别考核内容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制定;中医类别考核内容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制定。(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考核内容依据《(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制定。
各培训专业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与考点安排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时间:西医类临床专业定于2018年1月20日-21日举行,中医类临床专业定于2018年1月20日-22日举行;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中医院(中医类别)具体实施,考点分专业设在以上四所住院基地医院。各专业具体考核时间见附件2。
四、考官选取
根据《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卫科教秘〔2016〕285号)要求,承担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的考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带教经历。我委将据此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符合条件人员中遴选,并于考前组织考官培训。
为进一步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考点所在医院的考官数不超过本考点考官总数的30%(中医为50%)。
五、有关要求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均合格者,由我委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省级项目学员颁发原卫生部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国家级项目学员颁发新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考核对象参加考核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结业专业理论考核准考证(如遗失可在报名基地医院补领)。请各市(省管县)卫生计生委、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工作和考核安排,及时通知考核对象确保考核对象按时参加考核;考点医院做好考核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3.考核命题及考官劳务费用由省住培事务管理中心统一发放,考官交通、住宿等费用由考官派出单位承担,考核的其他费用由各考点医院承担。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杨昱,电话:0551-62998587;省住培事务管理中心朱传波,电话:0551-62284156。
附件:1.2017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内容
2.2017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时间与考点(场)安排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1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