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模拟题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22
中参考答案及详细解析
1.D。 解析:根据我国《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2.C。 解析: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直接的代理关系,还没有形成实质上的委托关系。故C项说法错误。
3.C。 解析: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或利率水平,进行宏观调控。
4.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因此,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处置贷款质押资产而被动持有的股票,只能单向卖出。
5.A。 解析:根据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故B项错误;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故C项错误;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故D项错误。
6.A。 解析:QFII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若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经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汇人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
7.C。 解析: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境内股票投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持股.比例限制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
8.C。 解析:在大多数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1)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社会保障基金。(2)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9.A。 解析:单个投资组合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单期发行的同一品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单只证券投资基金,单个万能保险产品或者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分别不得超过该企业上述证券发行量、该基金份额或者该保险产品资产管理规模的5%;按照公允价值计算,也不得超过该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0%。
10.D。 解析:实践中,金融机构通常采用客户调查问卷、产品风险评估与充分披露等方法,根据客户分级和资产分级匹配原则,避免误导投资者和错误销售。
11.B。 解析: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机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本、营运资金和受托投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12.D。 解析:出于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政府可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减少非理性的市场震荡。故D项错误。
13.B。 解析: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14.B。 解析: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在境内银行问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企业债券,以及经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以获取营利的行为。
15.C。 解析: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资格;公司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且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监管规定,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3亿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5亿元。
16.C。 解析: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是:(1)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的投资管理服务。(2)具体投资的方向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3)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封闭运行。
17.B。 解析: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实施,客户资料完整真实。
18.C。 解析: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人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19.D。 解析:D项应表述为: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拟开展IB业务的营业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
20.C。 解析:证券公司净资本或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在5个工作日内制订并报送整改计划,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证券公司未按时报送整改计划的,派出机构应当立即限制其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