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汇编:监管机构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23
中第五节监管机构
考点一证券市场监管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
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依法监管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有:①运用和发挥证券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②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合法的证券交易活动,监督证券中介机构依法经营;③防止人为操纵、欺诈等不法行为,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④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调控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规模,引导投资方向,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
考点二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组成。
考点三中国证监会的职责
1.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
2.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5.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6.依法对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7.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