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导航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章节试题:证券一级市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6-03

  【7】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的特征包括( )。

  I.非公开发行证券采用广告

  II.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

  III.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

  IV.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

  A.III、IV

  B.I、II、IV

  C.I、II、III、IV

  D.I、II

  【答案】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釆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为擅自公开发行证券。

  【8】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

  I.发行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

  II.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III.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IV.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A.III、IV B.I、II、IV

  C.II、III、IV D.I、III、IV

  【答案】C

  【解析】考察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9】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向股东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利益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有( )。

  I.3年以下有期徒刑

  II.拘役

  III.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IV.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A.III、IV B.I、II、IV

  C.I、II、III、IV D.I、II

  【答案】C

  【解析】考察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法律责任。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 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其他人利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10】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超过( )人的,亦构成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A.50

  B.100

  C.150

  D.200

  【答案】D

  【解析】考察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行为特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11】关于集资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B.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C.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D.犯罪客体是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的财会报告及其他重要信息的管理秩序

  【答案】A

  【解析】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及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客观方面为使用诈骗手段实施非法集资,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12】下列关于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本罪采取双罚制,即对公司与直接责任人员都判处刑罚

  B.犯罪对象只包括财务会计报告

  C.犯罪主体仅包括直接责任人员不包括公司

  D.造成股东、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可立案追诉

  【答案】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造成股东、债权人或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在线题库

抢先试用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在线题库

抢先试用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