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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专项练习题(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2-26
中一、选择题
1.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9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2.(、[解析]根据《刑法》第179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j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故选项A不正确。根据《刑法》第181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故选项8不正确。根据《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①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②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③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故选项C正确。根据《证券法》第188条的规定,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故选项D不正确。
3.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4.B[解析]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11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与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和要求,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投资需求与风险偏好,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载、保存。
5.C[解析]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42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每月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向证监会、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当月的下列情况:①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开户数量;②对全体客户和前10名客户的融资、融券余额;③客户交存的担保物种类和数量;④强制平仓的客户数量、强制平仓的交易金额;⑤有关风险控制指标值;⑥融资融券业务盈亏状况。
6.A[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7.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的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8.B[解析]目前,叶1国证监会已根据首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二作,兼顾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的证券公司,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30亿元以上,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在B类以上。
9.C[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19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设独立董事。证券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得在本证券公司担任董事会外的职务,不得与本证券公司存在可能妨碍其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法第20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和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中两种以上业务的,其董事会应当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证券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会负责人由独立董事担任。本法第23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对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或者检查。合规负责人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并应当经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认可,合规负责人不得在证券公司兼任负责经营管理的职务。
10.D[解析]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已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11.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208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2.B[解析]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45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根据国家关于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的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会员的证券自营业务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其中包括要求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并于次月513前报送证券交易所。
13.A[解析]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协会通过以下途径采集诚信信息:①基本信息通过协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和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集;②协会做出的奖励信息、自律惩戒信息,由协会录入诚信信息系统;③协会以外主体做出的、符合本办法第9条的规定条件的奖励信息等其他信息,会员应自收到对本单位及本单位从业人员奖励决定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协会审核后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协会认为申报信息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退回会员并说明不予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的原闲;④协会以外主体做出的、符合本办法第10条的规定的处罚处分信息,由协会通过诚信信息共享等途径采集并录入诚信信息系统;⑤会员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做出的处罚处分信息。会员应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协会审核后记人诚信信息系统备注栏;协会认为申报信息不应记人诚信信息系统的,应当退回会员并说明不予记人诚信信息系统的原因。
14.B[解析]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期货公司的股权。
15.D[解析]客户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要在证券公司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在第三方存管银行开立实名信用资金账户。
16.A[解析]证监会规定,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统一交由第三方存管机构存管。第三方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指定商业银行,并以每个客户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商业银行负责资金存取,发挥第二三方监督作用,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为目的的资金存管模式。
17.C[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94条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8.C[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88条的规定,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或者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9.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⑧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0.D[解析]根据《证券法》第57条的规定,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②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③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21.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202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22.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故选项B错误。
23.C[解析]根据《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应建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员制度,即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每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管理事宜。投资主办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且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24.B[解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6条的规定,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同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故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故选项B正确。根据《公司法》第30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C错误。根据《证券法》第5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①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②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③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④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⑤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故选项D错误。
25.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209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撤销证券自营业务许可。
26.D[解析]根据《证券法》第2条的规定,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7.D[解析]证券公司应当对融资融券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当由证券公司总部承担。
28.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故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故选项B正确。根据《证券法》第30条的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②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③代
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④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⑤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⑥违约责任;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故选项C正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1条的规定.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前款所称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故选项D正确。
29.C[解析]根据《证券法》第32条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30.D[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0条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故选项A错误。根据《证券法》第93条的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故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故选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故选项D正确。
31.C[解析]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51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季编制资产管理业务的报告,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32.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韵,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3.B[解析]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具备的条件之一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注册资本和净资本符合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后的规定。
34.C[解析]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17条的规定,效力期限自奖励、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算。奖励、处罚处分本身有执行期间的,效力期限自执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35.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丁;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故选项A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70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故选项B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5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故选项C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2条的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故选项D不正确。
36.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29条的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37.D[解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1条的规定,发行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①证券发行募集文件等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②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③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8.D[解析]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
39.D[解析]根据《证券法》第212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买卖证券的,或者证券公司对客户买卖证券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二1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40.B[解析]证券自营业务的禁止行为中.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其他行为包括:①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自营业务;②违反规定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③违反规定购买本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与本证券公司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发行人发行的证券;④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⑤将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混合操作;⑥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1.A[解析]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前还应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融资融券交易权限。
42.C[解析]根据《证券法》第79条的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①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②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③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④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⑤为牟取佣金收人,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⑥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⑦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43.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清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44.D[解析]根据《证券法》第35条的规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日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45.D[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98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6.B[解析]根据《证券法》第219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经营证券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7.B[解析]根据《证券法》第72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或者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48.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49.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选项A错误。
50.C[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4条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①公司营业执照;②公司章程;③股东大会决}义;④招股说明书;⑤财务会计报告;⑥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⑦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二、组合型选择题
51.D[解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①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②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美元;③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④债券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2.B[解析]根据《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
53.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92条的规定.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人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54.D[解析]客户征信调查内容一般应包括:①客户基本资料;②投资经验;③诚信记录;④还款能力;⑤融资融券需求。
55.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48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⑦擅A披露公司秘密;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56.A[解析]根据《证券市场禁人规定》第3条的规定,下列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①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发行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③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证券从业人员;④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⑤证券服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和证券服务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
57.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第1款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故选项1错误。根据第216第3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故选项Ⅲ错误。
58.A[解析]证券自营业务有以下4层含义:①只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自营的证券公司才能从事证券A营业务。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②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为自己买卖证券、通过买卖价差获利的一种经营行为;③在从事自营业务时.证券公司必须使用自有或依法筹集可用于自营的资金;④自营买卖必须在以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中进行,并且只能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有价证券。
59.A[解析]根据《刑法》第160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0.C[解析]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发行人和承销商及相关人员不得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操纵发行定价;不得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不得干扰网下投资者正常报价和申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不得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不得以自有资金或者变相通过自有资金参与网下配售;不得与网下投资者互相串通,协商报价和配售;不得收取网下投资者回扣或其他相关利益。
61.B[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26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经营未经批准的业务。2个以上的证券公司受同一单位、个人控制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相同的证券业务,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第27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62.C[解析]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48条的规定。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交割仓库进行现场检查;②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③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④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等资料;⑤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期货交易记录、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⑥查询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的保证金账户和银行账户;⑦在调查操纵期货交易价格、内幕交易等重大期货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期货交易,但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个交易日;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63.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36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64.D[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条的规定,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65.D[解析]根据《证券法》第203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k60万元以下的罚款。
66.C[解析]根据《刑法》第181条的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7.B[解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2条的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的,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68.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3条的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69.A[解析]试点初期,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包括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挂牌上市的A股股票、基金以及债券等。
70.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1.D[解析]以上选项的内容均符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84条对证券公司未按照规定程序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72.D[解析]根据《证券法》第5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①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②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③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④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⑤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73.A[解析]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③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④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⑤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⑥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⑦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74.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75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①本法第67条第2款所列重大事件;②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③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④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⑤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⑦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75.B[解析]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有:①集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是一对多;②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③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④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运作;⑤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76.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7.B[解析]证券公司自营买卖业务的首要特点即为决策的A主性.表现在以下方面:①交易行为的自主性;②选择交易方式的自主性;③选择交易品种、价格的自主性。
78.C[解析]根据《证券法》第205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的.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79.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10条的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80.D[解析]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诚信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及协会A律规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81.D[解析]客户委托资产应当是客户合法持有的现金、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
82.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60条的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南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①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②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③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④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⑤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83.D[解析]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券种和回购期限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并向市场公布。买断式回购的同购期限从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中选择。目前.推出的回购期限有7天、28天和91天回购品种。
84.D[解析]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认为基本信息有错误的,通过专用信息系统A行更正.协会进行核对。会员认为本单位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有错误或对其持有异议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认为本人诚信信息有错误或对其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会员或直接向协会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券业协会根据情况做出下述处理:属于记录错误的。予以更正;属于对原始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协会根据会员、从业人员提交的原始信息做出机构同意更正的书面答复意见进行更正;原始信息做出机构不同意更正或没有书面答复意见,会员、从业人员仍认为相关信息有错误的,协会不予更正并告知申请人。
85.A[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有:①A股:上证180指数成分股、非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被实行特别处理和被暂停上市的A股;②基金: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其他上市基金;③债券:国债、其他上市债券;④权证。
86.D[解析]根据《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第6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自营业务授权制度,明确授权权限、时效和责任,对授权过程作书面记录.保证授权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要建立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业务管理体系,制定标准的业务操作流程,明确自营业务相关部门、相关岗位的职责。
87.A[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9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30%。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出资中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在证券公司经营过程中,证券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债权转为证券公司股权的,不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限制。
88.D[解析]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38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持续动态监管,并将以下事项记人其诚信档案:①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被中同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②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者其他委托人违反公司治理有关规定、相关资产状况及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等与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出现较大差异的;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89.A[解析]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2条的规定,本规定所称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客户发布的行为。证券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等。证券研究报告可以采用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
90.D[解析]证券公司及其他推广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并通过证券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监会电子化信息披露平台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客观准确披露资产管理计划批准或者备案信息、风险收益特征、投诉电话等,使客户详尽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资产管理计划。
91.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98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本法第199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日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根据第200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根据第201条的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92.D[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设立行使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职权的机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其名称、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该机构的成员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93.D[解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0条的规定,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前款所称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
94.D[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66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其基本情况、参股及控股情况、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收支状况、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其他有关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95.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的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96.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⑩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97.D[解析]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11条的规定,证券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全国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地方证券业协会、会员及其他相关机构建立诚信信息交流渠道。
98.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79条的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①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②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③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④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⑤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⑥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⑦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99.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69条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0.D[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68条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证券公司的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①询问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做出说明;②进入证券公司的办公场所或者营业场所进行检查;③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电子设备予以封存;④检查证券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复制有关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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