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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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强化试题(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1-01

  二、组合型选择题(共 50 题,每小题 1 分,共 50 分)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对内幕交易行为人可能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  )。

  Ⅰ.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款

  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

  Ⅲ.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许可

  Ⅳ.单处罚款

  A.Ⅱ、Ⅱ、Ⅳ

  C.Ⅰ、Ⅲ、Ⅳ

  B.Ⅱ、Ⅲ、Ⅳ

  D.Ⅰ、Ⅱ、Ⅲ

  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3 万元的,处以 3 万元以上60 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2.证券交易具有( )的特征,决定了广大投资者只能委托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证券交易过程。

  Ⅰ.交易过程的保密性

  Ⅲ.交易规则的严密性

  Ⅱ.交易方式的特殊性

  Ⅳ.操作程序的复杂性

  A.Ⅱ、Ⅲ、Ⅳ

  C.Ⅰ、Ⅱ、Ⅲ

  B.Ⅰ、Ⅱ、Ⅲ、Ⅳ

  D.Ⅱ、Ⅳ

  A.[解析]由于证券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交易规则的严密性和操作程序的复杂性,决定了广大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而只能由经过批准并具备一定条件的证券经纪商进入交易所进行交易,投资者则需委托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来完成交易过程。

  3.证券公司向客户推介金融产品,应当评估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适当性,包括(  )。

  Ⅰ.客户的身份

  Ⅱ.客户的财产和收入状况

  Ⅲ.客户的金融知识

  Ⅳ.客户的投资目标

  A.Ⅱ、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C。[解析]证券公司向客户推介金融产品,应当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和收入状况、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基本情况,评估其购买金融产品的适当性。

  4.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的,应当建立严密的自营业务操作流程,(  )应当相互分离,并由不同人员负责。

  Ⅰ.投资品种的研究

  Ⅲ.投资方式的审批

  Ⅱ.投资组合的制定和决策

  Ⅳ.交易指令的执行

  A.Ⅱ、Ⅲ、Ⅳ

  C.Ⅰ、Ⅱ、Ⅳ

  B.Ⅱ、Ⅲ、Ⅳ

  D.Ⅰ、Ⅱ、Ⅲ

  C。[解析]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的,应当建立严密的自营业务操作流程,确保自营部门及员工按规定程序行使相应的职责;投资品种的研究、投资组合的制定和决策以及交易指令的执行应当相互分离,并由不同人员负责。

  5.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关于委托资产的说法,错误的是(  )。

  Ⅰ.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 5 万元人民币

  Ⅱ.委托资产应当是货币资金

  Ⅲ.委托资产应当是客户合法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短期融资券、金融衍生品等金融资产

  Ⅳ.委托资产应当是股票或债券

  A.Ⅰ、Ⅲ、Ⅳ

  C.Ⅰ、Ⅱ

  B.Ⅰ、Ⅱ、Ⅳ

  D.Ⅱ、Ⅲ

  A。[解析 1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只能接受货吊资金形式的资产。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5 万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

  6.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证券经纪业务的差异有( )。

  Ⅰ.具有不同的功能和要素

  Ⅱ.是否收取专门投资顾问服务报酬

  Ⅲ.是否取得投资顾问资格

  Ⅳ.收费不会有融合

  A.Ⅱ、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B。

  7.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会员应重点监控(  )的交易行为。

  Ⅰ.被证券交易所列为限制交易账户易所列为监管关注账户

  Ⅱ.在最近一季度被交

  Ⅲ.其他需要重点监控的账户

  Ⅳ.持续盈利的账户

  A.Ⅱ、Ⅲ、Ⅳ

  C.Ⅰ、Ⅱ、Ⅲ、Ⅳ

  B.Ⅰ、Ⅱ、Ⅲ

  D.Ⅰ、Ⅱ、Ⅳ

  B。[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会员应当重点监控下列证券账户的交易行为:被本所列为限制交易账户;在最近一季度被本所列为监管关注账户;其他需要重点监控的账户。

  8.在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证券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撤销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因( )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妥善处理有关事宜,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对此作出相应约定。

  Ⅰ.停业

  Ⅲ.撤销

  Ⅱ.解散

  Ⅳ.破产

  A.Ⅱ、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C。[解析]《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证券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撤销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妥善处理有关事宜,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对此作出相应约定。

  9.在营业部经纪业务主要环节的操作规程方面,证券账户管理包括( )等内容。

  Ⅰ.证券账户的开立

  Ⅱ.证券账户信息变更

  Ⅲ.证券账户注册资格查询

  Ⅳ.证券账户注销

  A.Ⅱ、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C。[解析]证券账户管理包括证券账户的开立、证券账户挂失补办、证券账户注册资料查询与变更、证券账户合并与注销、非交易过户等。

  10.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 )。

  Ⅰ.监管谈话、重点关注

  Ⅱ.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

  Ⅲ.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为不适当人选

  Ⅳ.责令公开说明、认定

  A.Ⅱ、Ⅲ、Ⅳ

  C.Ⅰ、Ⅱ、Ⅲ、Ⅳ

  B.Ⅰ、Ⅱ、Ⅲ

  D.Ⅰ、Ⅱ、Ⅳ

  D.[解析]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1.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应当按照《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和业务运作状况,建立完备的自营  )。

  Ⅱ.业务管理制度

  Ⅱ.投资决策机制

  Ⅲ.操作流程

  Ⅳ.风险监控体系

  A.Ⅱ、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C.[解析]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的 要求,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和业务运作状况,建立完备的自营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从事自营业务。

  12.下列人员属于 A 上市公司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有(  )。

  Ⅰ.公司的董事甲某

  Ⅱ.持有 A 公司 10%股份的股东 B 公司的普通员工乙某

  Ⅲ.A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丙某

  Ⅳ.为 A 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注册评估师丁某

  A.Ⅱ、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 幕信息的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 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13.甲用 500 万元进行投资,利用低进高卖赚取了一笔资金。于是,甲私募资金 1 000 万元,承诺给投资者 1 年后高于银行利息 2 倍的回报。然后将 1 000 万元高利贷出,等待发财,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投资者的本息。甲于是又私募 1000 万元,部分用于支付给前期投资者的利息,剩余 500 万元,留给其子,自己跳楼身亡。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Ⅰ.甲犯罪的涉嫌金额为 2 000 万元元不应收回

  Ⅲ.甲已死亡,不在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判处死刑

  Ⅱ.留给其子的 500 万

  Ⅳ.根据法律规定,甲

  A.Ⅱ、Ⅲ、Ⅳ

  C.Ⅰ、Ⅱ、Ⅲ、Ⅳ

  B.Ⅰ、Ⅱ、Ⅲ

  D.Ⅰ、Ⅱ、Ⅳ

  A.[解析]私募资金形成基金的应该遵循设立的规定,并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没有达到要求的属于非法集资,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履行无限连带责任。

  1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 发 行证 劵 所募 集资 金用 途 的相 关法 律 责任 的说 法 ,正 确的 是(  )。

  Ⅰ.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Ⅱ.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以上 60 万元以下的罚款

  Ⅲ.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相关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以上 60 万元以下的罚款

  Ⅳ.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相关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A.Ⅱ、Ⅲ、Ⅳ

  C.Ⅰ、Ⅲ

  B.Ⅰ、Ⅱ、Ⅲ

  D.Ⅰ、Ⅳ

  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 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 3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以上 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5.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可以用于(  )。

  Ⅰ.银行存款

  Ⅱ.购买国债

  Ⅲ.购置自用不动产

  Ⅳ.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A.Ⅱ、Ⅲ、Ⅳ

  C.Ⅰ、Ⅱ、Ⅲ、Ⅳ

  B.Ⅰ、Ⅱ、Ⅲ

  D.Ⅰ、Ⅱ、Ⅳ

  C。[解析]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除用于履行证监会规定的转融通职责和维持公司正常运转外,只能用于以下用途:银行存款;购置国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经证监会认可的高流动性金融产品;购置自用不动产;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16.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 )。

  Ⅰ.私募基金管理

  Ⅱ.证券投资咨询

  Ⅲ.市场操纵

  A.Ⅲ、Ⅳ

  Ⅳ.内幕交易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A。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必备内容不包括(  )。

  Ⅰ.委托人承诺以真实身份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Ⅱ.保管人承诺保证最低收益

  Ⅲ.管理人承诺达到一定的盈利目标

  Ⅳ.合同应载明委托人、保管人、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A.Ⅱ、Ⅲ、Ⅳ

  C.Ⅱ、Ⅲ

  B.Ⅰ、Ⅱ、Ⅲ

  D.Ⅱ、Ⅳ

  C。[解析]证券公司(以下称管理人)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托管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贵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安全保管客户集合计划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管理人投资行为,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最低收益。

  18.下列行为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是(  )。

  Ⅰ.期货经纪公司擅自运用受托客户期货交易资金获利后归还

  Ⅱ.证券交易所擅自运用受托客户证券交易资金亏损后逃逸

  Ⅲ.期货公司动用客户保证金支付贷款,1 个月后归还

  Ⅳ.证券公司提前传递内幕消息给受托用户并协助操作账户获利

  A.Ⅱ、Ⅲ、Ⅳ

  C.Ⅰ、Ⅱ、Ⅲ、Ⅳ

  B.Ⅰ、Ⅱ、Ⅲ

  D.Ⅰ、Ⅱ、Ⅳ

  B。[解析]Ⅰ、Ⅱ、Ⅲ项属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司法解释,

  ⅠV 项属于泄露内幕信息犯罪的司法解释。

  19.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中重点防范的风险包括 (  )。

  Ⅰ.规模失控、决策失误

  Ⅲ.操纵市场、内幕交易

  Ⅱ.变相自营、账外自营

  Ⅳ.信用交易

  A.Ⅱ、Ⅲ、Ⅳ

  C.Ⅰ、Ⅱ、Ⅲ、Ⅳ

  B.Ⅰ、Ⅱ、Ⅲ

  D.Ⅰ、Ⅱ、Ⅳ

  B。[解析]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重点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超越授权、变相自营、账外自营、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的风险。信用交易是被允许的。

  20.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其投资范围或投资比例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

  Ⅰ.处以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Ⅱ.给予警告

  Ⅲ.情节特别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Ⅳ.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A.Ⅱ、Ⅲ、Ⅳ

  C.Ⅰ、Ⅱ、Ⅲ、Ⅳ

  B.Ⅰ、Ⅱ、Ⅲ

  D.Ⅰ、Ⅱ、Ⅳ

  D。[解析]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其投资范围或投资比例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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