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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题库五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4-05
中二、组合型选择题
1.下列关于公司的法律责任,说法正确的有( )。
Ⅰ.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提交虚假材料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Ⅱ.公司的股东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Ⅲ.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Ⅳ.公司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A.ⅠⅡⅣ
B.ⅠⅡⅢ
C.ⅡⅢⅣ
D.ⅠⅢⅣ
2.证券公司设立行使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职权的机构,其成员不可以是( )。
Ⅰ.董事会秘书Ⅱ.经理Ⅲ.职Ⅰ代表Ⅳ.独立董事
A.ⅠⅢⅣ
B.ⅡⅣ
C.ⅠⅢ
D.ⅢⅣ
3.下列关于公开募集基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注册
Ⅱ.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
Ⅲ.只能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Ⅳ.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
A.ⅢⅣ
B.ⅠⅡ
C.ⅡⅢ
D.ⅡⅣ
4.证券公司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的信息有( )。
Ⅰ.参股及控股情况Ⅱ.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Ⅳ.财务收支状况
A.ⅠⅡⅢ
B.Ⅰ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5.下列关于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Ⅰ.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Ⅱ.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Ⅲ.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Ⅳ.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6.下列选项中,属于董事会职权的有( )。
Ⅰ.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Ⅰ作
Ⅱ.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Ⅲ.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Ⅳ.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A.ⅠⅡ
B.ⅠⅡⅢ
C.ⅡⅢⅣ
D.ⅠⅢⅣ
7.证券业协会与其建立诚信信息交流渠道的机构有( )。
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Ⅱ.全国性证券交易所
Ⅲ.全国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Ⅳ.地方证券业协会
A.ⅠⅡ
B.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8.下列属于证券公司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的有( )。
Ⅰ.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Ⅱ.挪用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Ⅲ.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Ⅳ.利用传播媒介传播虚假信息
A.ⅠⅡⅢⅣ
B.ⅠⅢ
C.ⅢⅣ
D.ⅠⅣ
9.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
Ⅰ.发行人Ⅱ.上市公司的董事
Ⅲ.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财务负责人Ⅳ.有过错的实际控制人
A.ⅠⅡⅣ
B.ⅢⅣ
C.ⅡⅢ
D.ⅠⅡⅢⅣ
10.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证券公司的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采取的措施有( )。
Ⅰ.询问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做出说明
Ⅱ.进入证券公司的办公场所或者营业场所进行检查
Ⅲ.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电子设备予以封存
Ⅳ.检查证券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复制有关数据资料
A.ⅠⅣ
B.ⅠⅡⅢ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
二、组合型选择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1.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98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本法第199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日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根据第200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根据第201条的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D[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设立行使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职权的机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其名称、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该机构的成员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D[解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0条的规定,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前款所称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
4.D[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66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其基本情况、参股及控股情况、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收支状况、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其他有关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5.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的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6.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⑩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7.D[解析]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11条的规定,证券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全国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地方证券业协会、会员及其他相关机构建立诚信信息交流渠道。
8.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79条的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①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②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③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④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⑤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⑥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⑦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9.A[解析]根据《证券法》第69条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D[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68条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证券公司的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①询问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做出说明;②进入证券公司的办公场所或者营业场所进行检查;③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电子设备予以封存;④检查证券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复制有关数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