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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题库练习十六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25

  参考答案:

  1.B[解析]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或者不为原聘用机构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与原聘用机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协会报告,由证券业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2.A[解析]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15条的规定,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征证券业务,故选项I正确。根据第1 7条的规定,协会、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后续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故选项Ⅱ错误。根据第19条的规定,协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进行资格公示和职业注册登记管理,故选项Ⅲ正确。根据第14条的规定,

  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故选项Ⅳ错误。

  3.A[解析]融资融券业务集中度严格控制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范围内,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只股票总市值的20%。故选项Ⅳ错误。

  4.A[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60条的规定,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动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或者委托资金:①客户进行证券的申购、证券交易的结算或者客户提款;②客户支付与证券交易有关的佣金、费用或者税款;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B[解析]证券公司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将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等正式推广文件,置备于证券公司及其他推广机构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营业场所。

  6.D[解析]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2条的规定,证券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等。

  7.D[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质押式国债回购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9个回购品种。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有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11个回购品种。63天、273天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没有推出的回购品种。

  8.A[解析]证券公司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上报相关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①申请书;②计划说明书;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拟定文本;④资产托管协议;⑤推广方案及推广协议;⑥关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中利益冲突防范和风险控制措施的特别说明;⑦管理人员负责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客户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员按照要求填写《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人员情况登记表》;⑧管理人最近一期的净资本计算表和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⑨法律意见书。

  9.A[解析]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12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告知客户下列基本信息:①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②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内容和方式;④投资决策由客户作出,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⑤证券投资顾问不得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

  10.A[解析]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4条的规定,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①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③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④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⑤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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