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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章节重点:第三章第二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31
中第二节 证券投资咨询
(一)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证券研究报告的概念和基本关系
证券投资咨询: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机构及人员为投资者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和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服务的活动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建议的服务内容包括投资品种的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
证券研究报告包括:上市公司价值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
证券经纪人不是投资公司正式员工,证券投资顾问是正式员工
(二)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条件:
1. 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2. 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3. 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三)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相关规定
所称“荐股软件”,是指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或者终端设备:
1. 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或者预测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价格走势
2. 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选择建议
3. 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买卖时机建议
4. 提供其他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