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导航

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聘用哪些人员?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20

  问: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聘用哪些人员?

  答: 《证券法》第132条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证券法》第133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因此,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聘用上述人员。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