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资格:监管机构及国际专业团体的认可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09
中香港监管机构及国际专业团体的认可
香港认可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
卷一至卷十二
香港资格考试卷一至卷十二已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为《胜任能力的指引》中有关所有受规管活动(第3类受规管活动(杠杆式外汇交易)除外)之代表及/或负责人员之发牌申请的认可行业资格及有关香港监管架构的考试,详情请参阅下列资料。
代表
受规管活动认可行业资格有关本地监管架构的考试
第1类证券交易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八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九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八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第5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九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十一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第8类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八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十二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第10类提供信贷评级服务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十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负责人员
受规管活动认可行业资格有关本地监管架构的考试
第1类证券交易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八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 卷二
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九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 卷三
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八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 卷二
第5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九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 卷三
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十一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 卷五
第8类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八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 卷二
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十二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 卷六
第10类提供信贷评级服务香港资格考试卷七 + 卷十香港资格考试卷一* + 卷四
* 不适用于申请成为负责人员的已持牌代表。
注意:
上述资料乃摘录自香港证监会《胜任能力的指引》。考生须参阅香港证监会公布之最新资料,请浏览香港证监会网址(www.sfc.hk)。
‚ 学会并不提供任何与第3类受规管活动(杠杆式外汇交易)有关的考试,因此上表并不包括该类受规管活动。
ƒ 第7类受规管活动(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并没有额外胜任能力之要求。
卷十五及十六
资格考试卷十五及十六已获香港证监会属下的学术评审咨询委员会批准,成为保荐人的资格准则下的考试如下:
Ÿ 资格考试卷十五 (保荐人(主要人员)) — 因应香港证监会关于主要人员的资格准则而设的有关道德操守、保荐人工作及规管在香港进行首次公开招股交易的法律及监管规定的特设考试;及
Ÿ 资格考试卷十六 (保荐人(代表)) — 因应香港证监会关于从事保荐人工作的第6类持牌代表或有关人士的资格准则而设的有关考核。
保险业监理处(香港保监处)
学会会颁发“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从业员资格证书”及“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高级从业员资格证书”予完成指定组合试卷的资格考试考生,而两类证书均获香港保监处认可。凡持有上述任何一类证书之人士可获豁免考取保险中介人素质保证计划下的投资相连长期保险试卷。
报考人士在报考前,应先向相关监管机构查询有关申请牌照/注册的要求。
国际认可
国际财富管理协会(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Wealth Management (AIWM))
香港资格考试卷一已获国际财富管理协会(AIWM)承认,可取代注册国际财富经理(Certified International Wealth Manager(CIWM®))期终考试之卷四(即本地法律、规例及道德标准)。
LOMA (国际金融保险管理协会)
LOMA已认可香港资格考试的卷一、二、三、六、七、八、九及十二为该会Fellow, Financial Services Institute(FFSI)Program下的Professional Achievement Credits(PACs)。
英国特许证券与投资协会(CISI)
香港资格考试(卷一)已获英国特许证券与投资协会(CISI)承认,可取代该会Investment Operations Certificate (IOC)之规例单元。考生若完成三个IOC单元可获颁授Investment Operations Certificate。完成香港资格考试(卷一)的学会个人会员或市场从业员只须通过两个IOC单元便可取得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