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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纲宣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具体措施

来源 :中国证券报 2018-04-13

易纲宣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具体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分论坛上表示,中国将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下一步金融业开放将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第二,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进程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第三,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使得我们金融的监管能力要与开放的程度相匹配。

  多项措施落实时点明确

  易纲宣布了包括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等金融领域开放的六大措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落实,今年6月30日之前大部分措施将会落实。

  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具体包括六个方面。第一,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第二,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放宽到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第三,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是证券公司。第四,为进一步完善内地和香港两地股市互联互通的机制,从今年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的额度扩大四倍,也就是说沪股通和深股通每日额度由130亿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第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第六,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的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以下措施将在今年年底前落实。第一,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第二,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第三,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第四,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第五,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此外,易纲表示,经过中英两国双方共同努力,目前沪伦通的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争取在2018年年内开通沪伦通,在此前宣布的一些金融业、服务业的开放措施也在有序推进,比如说以前宣布的包括开放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的限制,放宽了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对外商投资征信机构实行国民待遇。

  对内外资一视同仁审慎监管

  易纲表示,目前各部门正在抓紧修改法律法规相关程序,将在几个月内落地实施。为促进金融业开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还将做好配套措施,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在放宽外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时候,依然要按照相关法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易纲表示,放开对外资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同时对各类所有制,不管是中资还是外资都要依法合规、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对于金融牌照,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服务的牌照是严格管理的,有准入资格的,所以对于内外资是一视同仁审慎监管。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持金融稳定,提升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力,更好实现全球化和整个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

  易纲说,欢迎外国的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和投资,中国会对国内外公司一视同仁。整个市场是开放的,在这个市场上的表现就要看各家公司自己的公司治理和能力。

  利率双轨融合是方向

  在被问及中国的基准利率接下来是否会发生变化时,易纲称,最好的方式是让两条利率轨道逐渐融合,“这是我们的改革方向。”

  易纲表示,目前中国有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两条轨道,其中货币市场的利率完全由市场来决定,比如政府债、公司债利率。借贷和储蓄还是有基准利率,但对于基准利率也放松了一些空间,存贷款利率可以较之基准利率稍微有所上浮或者下降,这由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状况来决定。

  他表示,未来最好的策略就是让这两条轨道逐渐融合,更加遵从市场利率这一方向。

  在回应中国是否会使用货币政策的手段来应对中美贸易问题时,易纲说,“我们的货币政策以及外汇市场现在运行得很好。目前外汇市场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银行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进行外汇干预。目前的外汇市场可以很好地服务个人和企业,也可以让中国及外国公司方便地进行贸易和投资。我认为未来外汇市场也会运行得更好。”

  易纲强调,中国目前的确存在杠杆率高、债务水平高的问题。从审慎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首要的任务是要保持债务水平的稳定,第二个任务是让债务结构更加优化,平衡好政府债务、企业债务及个人债务。第三个任务是让总杠杆率更加合理。通过以上做法,来实现去杠杆。

  对于金融监管新框架,他表示,“目前我们的方向是一定要加强监管,基本框架还是分业监管,各监管机构职责是清晰的。但从过去这些年的经验来看,我们要特别关注跨市场、跨产品、跨机构的风险传染。比如我们的大资管指导意见,目的就是要让银行、证券及保险的资产管理业务都要在同一个规则下竞争,尽量减少监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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